2024年3月4日,桃园路市场监督所接到西安市热线办转交的投诉,工单号DH6101002024030114538,市民反映:2024年1月21日购买陕西米兔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莲湖区大庆路511号艾米产业园)修复敏感肌的产品,产品上写科技抗衰,立体补纹 ,市民表示广告法不允许有抗衰抗老抗皱字样,此产品宣传违法广告法,市民对此不认可。市民诉求:针对此公司违法广告法问题核实处理。
接到投诉后了解情况,桃园路所领导联系双方在所里多次进行协商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给投诉人退其费用6000余元,市民表示满意。
下一步,桃园路市场监督所积极处理投诉,加大检查力度,督促商家合法经营,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迎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