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交通运输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实施办法》(新交运规[2020)19号)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我区道路运输企业车辆动态监控操作人员的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不断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帮助企业解决因人员流动造成的车辆动态监控人员无证上岗情况,决定举办道路运输企业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培训班,现将报名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道路运输企业车辆动态监控人员(2022年1月以来,在执法检查中发现不少企业因人员流动造成车辆动态监控无证上岗情况存在)。请各县市交通运输局督促各企业按自治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要求,每100辆车设1人的标准(最低不少于2人)组织人员参加培训(只接受新办证和2019年持证继续教育)。
二、报名和培训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3月6日开始。
联系人员及电话:木合塔尔江 电话:15699468844
(2927548220@qq.com)
0998-7965888;
联系人员及电话:玉苏因江 电话:15569422606
(1811269925@qq.com)
培训时间:根据报名人员情况点对点通知
三、培训内容
培训按理论和实际操作两种方式开展。具体讲解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操作方面的内容。各道路运输企业在使用的车辆动态监控管理系统开发公司不同,分类开展培训。
四、培训地点
根据报名人员情况点对点通知
五、收费标准
(一)初次培训费标准500元/人(包括培训费、资料费、考试费、证书费等),食宿自理。
(二)继续教育培训费标准280元/人(包括培训费、资料费、考试费、证书费等),食宿自理。
六、提交材料
参加培训人员提交培训登记表(附件1),2寸蓝底彩照3张,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地区交通职工培训中心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