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春分、清明期间森林防火”的倡议书

💋醉美婷
创建于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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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广大村民朋友们:

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春分、清明期间,我镇又到了一个森林防火高火险期,为有效遏止森林火灾的发生,避免无情的森林火灾瞬间将我们保护多年的美丽风景毁于一旦,为保护好我们共同的绿色家园,我们倡议: 

  1.自觉当好义务宣传员,增强防火意识。积极向周边的亲朋好友宣传保护森林的重要性,让其认识到森林火灾的危害。

2.自觉当好文明用火的执行者。请广大村民切实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入山踏青游玩时不携带火种进入林区,不在林区燃篝火、烧田埂、野炊、吸烟、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智力障碍者、精神病患者和未成年人,家属要做好监护工作,防止他(她)玩火引发烧山毁林事故。

3. 春分、清明期间上坟烧纸必须提前报备,上坟至集中祭祀点进行并在中午12:00前全部结束,严禁下午高火险期内烧纸,提倡献花、压纸钱等文明祭祀方法,祭祀时要携带扫把、铁锹等工具,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立即拨打镇值班火警电话:0971-2297337。

4.众志成城,共筑和谐。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细节做起,关注森林防火,严防森林火灾。平安、和谐、健康是每一个家庭的福祉,谨防森林火灾的发生。

                                


                西宁市湟中区多巴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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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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