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清明祭扫时,野外用火和祭祀烧纸活动是引发森林火灾的重要原因之一。
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有关法律法规,提倡低碳、文明、绿色的祭扫方式,野外踏青游玩时不携带火种、不搞野炊、不吸烟、不违规用火,做到身在林中、防火记心中,让林区、景区远离火患,清明寄哀思,防火“我”先行。
一根火柴便可毁灭整个森林
野外用火稍有不慎
极易引发森林火灾
为有效防范
因上坟祭祀用火引发森林火灾
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倡导绿色文明、低碳节俭的
现代祭扫新风
我们应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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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十不准”
一、不准携带火种进山
二、不准在野外烧火取暖
三、不准在林区吸烟点火照明
四、不准在林区野炊烧烤食物
五、不准在林区上香烧纸燃放烟火爆竹
六、不准炼山、烧荒烧田埂草、堆烧
七、不准让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区内玩火
八、不准乘车时向外扔烟头
九、不准在林区内狩猎防火驱兽
十、不准让老、幼、弱、病、残者参加扑火抢险
逃生自救小贴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过失引起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火苗再小
也会酿成大祸
每个人都需要树牢防火意识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