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滨湖镇中心学校“拒绝校园欺凌,共建平安校园”致家长一封信

创建于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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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家长朋友:

         大家好!

        近年来,各地的中小学校园欺凌事件频见诸媒体,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的发生,对学生造成身心伤害,也影响着学校的正常秩序。为防患于未然,请您深入了解校园欺凌的相关内容,与学校共同打造和谐文明校园,为孩子提供一个安全文明的学习生活环境。

2020年10月17日,《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案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界定了学生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行为。

        校园欺凌有多种表现形式,除了最常见的殴打、伤害行为之外,辱骂、诽谤、恐吓、孤立、排挤同学,毁坏、抢劫、勒索同学财物,甚至逼迫对方脱衣服、罚跪等,都属于校园欺凌。

        自己或发现他人遭遇紧急情况时,一定要在第一时间向家长、老师或警察求助,采取最有效的救助措施。

第一,要有依法的意识。违法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第二,要有强烈的自我保护意识。

第三,要有方法和策略意识。在力量悬殊的情况下,切记不能蛮干。

第四,要有见义勇为、见义智为、见义巧为的意识。在保护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对他人实施救助。

第五,要有强烈的报告意识和证据意识。及时上报并注意搜集证据,以便在需要的时候出示。

        家长朋友,要从根本上杜绝校园欺凌现象,需要家庭、学校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与配合,希望您在关注孩子学习的同时,也多关注孩子一下孩子的身体和心理健康,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为孩子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昌吉市滨湖镇中心学校

                       2024年3月29日

                           图文编辑:刘敏娟

                           审        核:刘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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