瀍河回族区学前和义务教育学段学生资助政策介绍

瀍河回族区学生资助和健康管理中心
创建于2024-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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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生资助是一项重要的保民生、暖民心工程,直接关系到幼儿、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做好学生资助工作,是促进教育公平、社会公平的重要内容,是教育事业全面、协调、科学发展的迫切需要,对于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和完成学业、巩固提高各学段教育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已建立起覆盖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保障“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是我们的长期目标,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积极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认真落实好学生资助政策,确保精准资助、应助尽助。

01 资助对象

  在我区公办及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有正式学籍的幼儿(3-6岁);在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有正式学籍的学生。(休学学生除外)

02 资助范围

1.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

2.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

3.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

4.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

5.城乡低保学生

6.低保边缘人口

7.特困救助学生

8.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

9.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

10.孤儿学生

11.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12.残疾学生

13.残疾人子女学生

以及由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03 资助项目及标准

    学前教育阶段幼儿(3-6岁)

    1.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保教费资助标准:每生每年600元,按每学期300元发放。

    2.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生活补助资助标准:每生每年800元,按每学期400元发放。(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全覆盖)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1.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省定营养改善计划资助标准:每生每年800元,按每学期400元发放。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助标准:①寄宿生:小学阶段每生每年1000元,按每学期500元发放,初中阶段每生每年1250元,按每学期625元发放;②非寄宿:小学阶段每生每年500元,按每学期250元发放,初中阶段每生每年625元,按每学期312.5元发放。(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全覆盖)

04 资助金发放方式

       资助金通过“河南省财政补贴资金管理一卡通系统”发放到学生的社保卡上,符合资助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提前办理一张河南省内的社保卡并激活金融业务

05 办理流程

    每学期开学后,学生或监护人向所在就读学校、幼儿园提出申请,需提交困难佐证材料,填写申请表,经学校评审、认定后符合资助条件的进行公示并予以资助。

06咨询电话

63533433

瀍河回族区学生资助和健康管理中心

                             2024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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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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