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阳县委县政府命名表彰了2023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山阳县消防救援大队荣获“县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一荣誉的获得,既是对全体消防救援人员极大的鼓舞和鞭策,更标志着山阳县消防救援大队在抓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上又迈上了一个崭新的台阶。
自“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山阳县消防救援大队在县委、县政府和支队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以“创文明单位,争优秀模范”为目标,紧紧围绕火灾防控、抢险救援、消防宣传等重大消防安全工作,以开展创建文明单位的各项活动为载体,全面的开展各类实战化演练、防火监督检查、消防宣传普及等一系列活动,引导消防员要时刻树立爱民意识与敬业精神,积极为广大群众排忧解难。争创一流班子,锻造过硬队伍,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大队始终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全面加强消防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来抓,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创建工作有关事宜,把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作为提升消防工作群众满意度的先决条件之一。对外坚持"执法为民、服务发展"的指导思想,以改进作风、服务群众为重点,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狠抓政风行风建设,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消防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对内严格队伍管理,苦练业务精兵,打造人民满意的消防救援队伍。以为政府分忧、为百姓解难,为维护社会稳定为抓手,时刻冲在灭火救援和社会救助的最前沿,圆满完成了各项灭火抢险救援任务,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树立了消防救援队伍的良好形象,赢得了地方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和一致好评。
荣誉催人奋进,道路任重道远。面对荣誉,既是对前期工作的肯定,也是今后工作的鞭策和鼓舞,大队全体人员将戒骄戒躁,继续总结经验,发扬成绩,务实拼搏,进一步拓宽文明创建领域,巩固文明创建成果,努力为构建“平安山阳”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