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党委及洪董事长:
近期因推进落实“三项制度”改革而引发的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司法诉讼进而产生经济补偿金的情况,我部按照集团党委的指示,积极收集相关材料结合集团现阶段经营困难、历史包袱沉重的实际情况;分别走访了相关的司法裁决部门寻求法律帮助以利于集团能摆脱支付大额经济补偿金的困境。
和中法民庭庭长郑红进行调研
和平法民庭审判长陆阳进行调研
和劳动仲裁委仲裁员张洪伟进行调研
走访调研结果:
因没有最新的司法解释,现在试图以企业非主观刻意拖欠职工工资而不支付经济赔偿金的目的很难达到。
司法建议:
1.减少判例效应,尽量在司法判决前调解解决,虽然判定金额不一定能减少,但可争取分期支付赔偿金,缓解企业一次性支付的压力。
2.规范企业管理制度,尤其是人事制度考核的流程和时间节点问题,充分发挥工会及职代会的发声功能,严格执行相关的劳动纪律考核制度,规范企业相关的制度文件,以备司法诉讼时提供有效证据。
集团风险防控部
2024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