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下午,新丰一巷居民陈女士来到社区求助,称邻居张某建房时私自在公共区域砌了围墙,严重影响了自己的生活,因两人多次沟通未果,于是来到新丰社区申请调解。在收到诉求后,新丰社区第一时间响应,两委干部和网格员立即前往现场查看了解情况属实,但调解过程中,张某表示其知道自己占用公共区域,但张某并未听从工作人员意见,并提出要求说让上级负责人来与他协调,原因是未解决他之前的诉求,持续两天2次上门调解未达成协议调解无果。新丰社区向镇党委陈源副书记反映情况,希望调解此事。
3月26日,镇党委陈源副书记组织执法局、调解员、社区综治两委、网格长及双方当事人来到大社区三楼会议室进行调解。在听取双方当事人说明具体情况之后,陈书记首先安抚了双方当事人情绪,抓住矛盾的焦点,从法、理、情入手,引导双方当事人以法为准、以理为要,且希望双方当事人本着与人为善、互谅互让的原则化解该起事件纠纷,通过陈源副书记的普法,陈某意识到自己在公共区域砌墙的行为存在错误,最终答应拆除围墙。一场邻里纠纷矛盾成功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