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金碧镇仓街中心幼儿园法治教育活动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法治教育工作,增强师生的法治观念,提升幼儿的法律认知水平,创建和谐、平安校园,3月26日下午,由大姚县人民检察院王娟检察官到仓街中心幼儿园为全园师生开展了以“我的好朋友叫‘法律’”为主题的法治教育授课活动。
授课中,王检察官通过PPT图片、小视频、与幼儿互动等形式,以通俗易懂的儿童语言和真实案例生动地讲解了如何保护身体、如何远离陌生人、如何识别坏人、如何防范危险等知识。告诉幼儿要认识保护好个人的隐私部位;要学会辨别安全及不安全的身体接触,当遇到不健康接触身体的侵犯行为时,要学会勇敢说不,还要及时告诉老师和家人。
授课中王检察官还科普了不能随便拿别人的东西,也不能吃不认识的人给的东西。生活中要遵守红灯停、绿灯行,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等交通规则,才能更好的保护好自己,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引导幼儿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提高明辨是非能力,将法治的种子播撒在幼儿的心中,同时教给幼儿在遇到不法侵害时如何保护自己的方法。孩子们兴趣浓厚、专心听讲,初步了解到法律的重要性,也初步明白了遵法、守法的意义。
通过此次法治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全体师生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引导幼儿从小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学会自我保护。接下来,我园将继续深入开展相关的安全教育,与家庭、社会共同携手,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让祖国的花朵在安全健康的环境下美丽绽放!
图文编辑:朱永存
审核:莫江林
日期: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