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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环境立德树人】“法润少年·共护成长”——明德实验学校开展法治进校园安全教育知识讲座

创建于2024-03-26 阅读2605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器欲尽其能,必先得其法。

     为加强校园法治教育,丰富学生的法律知识,让学生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增强学生的法律观念,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自觉遵纪守法,做一个合格守法的好少年。 2024年3月26日,特邀请明德实验学校法治副校长、庆云县检委会专职委员刘如秀同志为我校师生开展了以“法润少年.共护成长——交通安全教育”为主题的法治讲座。

活动开始,教育处王爱军主任对法治副校长刘如秀同志进行了介绍并代表学校🏫表示热烈的欢迎👏👏👏并要求同学们认真听,用心记,遵守会场纪律,展示良好的明德少年风貌。

       法治副校长刘如秀同志与学生们进行了亲切的互动,并给孩子们精心准备了礼物🎁,对于提出的问题,同学们认真思考,积极回答,现场学习气氛浓厚。

        活动中,法治副校长刘如秀同志首先针对同学们出行的方式以及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地理情况分析,向同学们讲解如何遵守交通信号、文明行走、安全乘车等基本安全常识,路面上常见危险式过马路、乱穿、玩耍,翻越护栏等各类不良行为的危害,从而引出“要想车祸不上身,交通法规记在心”的道理。

      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并结合“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重点讲解了乘坐汽车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的危害,使学生们真正从思想上认识到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倡导学生们要自觉抵制各类交通陋习,文明出行。

       为同学们还播放了交通安全动画短片,同学们看得聚精会神。通过动画短片,同学们更清醒地认识到交通安全的重要性,提升了学生们的交通安全认知。

       法治副校长刘如秀同志呼吁学生们争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并发挥好“小手牵大手”作用,争当文明出行使者,做好家长的交通安全监督员,拒绝交通违法行为,远离交通事故伤害。

       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强调,“青少年阶段是人生的‘拔节孕穗期’,最需要精心引导和栽培”。青少年时期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重要时期,也是法律意识和法治理念养成的关键阶段,明德实验学校高度重视大思政课的建设,不断创新完善普法教育方式与内容,每年定期邀请法治副校长到校对学生开展法治教育,切实增强法治宣传成效,帮助青少年系好“人生第一粒法治纽扣”。

        通过这次法治专题知识讲座活动,在学生们心中种下了一颗法治的种子,不仅使学生们更好的掌握了交通安全常识,增强了自我保护意识,而且对他们的交通安全出行进行了深刻的警示教育,同时也倡议他们在日常生活中提醒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抵制危险驾驶行为,文明交通、安全出行,达到教育一个,影响一片的良好效果。我校将继续开展丰富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学生们的法治素养,筑牢校园安全防线,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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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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