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县组织开展“践行河长制 共护美丽大邑”主题宣传活动

      为进一步增强行政管理人员河渠保护责任意识,探索基层河渠管护之路,持续深入推进河长制工作落地落实,共创雪山下的美丽公园城市,3月26日大邑县组织开展“践行河长制 共护美丽大邑”为主题的河长制宣讲“进单位”活动,大邑县河长制办公室、大邑县人民法院、大邑县水务局、大邑县综合执法局、成都市爱陪伴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有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60余人参加了活动。

      活动中,县水务局副局长姜勇波作了动员讲话,他希望大家以活动为契机,充分展开讨论,积极建言献策,协同推进大邑县河渠生态保护,不断提升河渠水环境质量。

县河长办工作人员结合现实案例,对《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成都市河长制规定》等法规进行了解读,并就如何更好的防止生活垃圾入河等问题开展讨论。

县法院行庭工作人员作了《关于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诉讼案件的分析与思考》调研发言,详细筛选出了122个案例环境行政处罚中被告(环境保护或者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败诉的案例进行分析,深入浅出的论述环境行政处罚案件中行政机关败诉的类型和成因,为提高行政主管部门的法治意识和执法能力提供借鉴。

      此次活动以讨论基层河渠管护工作为契机,让行政工作人员对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有了更全面的认识,提高了干部群众节水爱水、护水管河的责任担当。活动强调未来环境行政处罚面临着更为严格的法治行政的要求和挑战,也必须面对更为严格的司法审查,在日常管理工作中,要进一步提高生态环保理念,强化部门合作、协同推进河渠保护,因地制宜统筹抓好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全面推进河湖长制落地见效,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相统一。

       活动结束后,与会者纷纷表示,今后将更加积极主动参与到护水、治水的工作当中,持续深化基层河长制工作,凝聚治水合力,以“人人是河长,条条皆清流”为愿景,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因水而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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