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上午,鄠邑区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学习贯彻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行政诉讼、执法监督等工作。会议由区政府区长汪国栋主持,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直属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区司法局局长刘惠利通报了全区行政应诉、法治政府建设和执法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副区长郑少华从修订意义、主要内容以及新的变化三个方面对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进行了解读,并对抓好贯彻落实新法提出具体要求。汪国栋同志分别就做好全区行政应诉、法治政府建设和执法监督工作进行扎实安排。
会议指出,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行政复议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全区各有关部门要准确把握《行政复议法》的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完整准确全面抓好贯彻实施。
会议强调,要扎实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更好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要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理念,严格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持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会议要求:一是要学习贯彻新法,优化行政化解效能。把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作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任务,提高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能力水平,优化行政复议化解效能。全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在抓学习贯彻上下功夫、作表率,区司法局要组织各部门加强学习,提升法治思维和法治工作能力。
二是要加强府院联动,提升行政复议能力。加强行政复议人员队伍建设,加强执法培训,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效。以强化源头治理为抓手,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各单位要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导向,不断提高行政诉讼风险防范能力,强化本系统本行业行政执法规范化工作,避免行政违法行为重复发生。
三是要坚持依法行政,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以强化源头治理为抓手,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全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牢树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理念,自觉在法律框架内行使职权。以规范征迁补偿为重点,完善相关安置办法,扭转诉讼案件高发态势。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优势,为依法行政、科学决策提供法律参谋,从源头上预防、减少和实质化解行政争议。
四要健全完善机制,推动行政应诉提质增效。各街道各部门在承办行政诉讼案件时,健全工作机制,做到一案一专班,主动做好诉前化解,用活用好府院联动机制,坚持“一把手”主动出庭,推动行政应诉工作提质增效。
五是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工作落实落地。区司法局联合政府督察室,加强对行政诉讼案件办理情况的协调、跟踪、督导落实。对工作不重视、安排不力、诉讼案件多发、败诉率高的单位进行提醒、约谈、通报,确保我区行政诉讼工作做实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