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廉岩中】关于森林防灭火致家长的一封信

创建于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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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您好!当前一段时间是森林防灭火的关键期,重点期,为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保护生命财产安全,现将防火安全要求告知如下:

一、在森林防灭火期内,林区严格禁止野外用火。

二 、清明祭祖时,要切实做到“无烟上坟”、“文明祭祖”,不在坟山燃放烟花爆竹,不烧香纸,不在野外用火。

三、严禁在林区及林木边缘地带烧荒、烧炭、烧灰、烧田坎草等生产性用火。

四 、加强野外用火管理,消除火灾隐患,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在森林防灭火期内严禁带火种入林区,严禁林区吸烟,严禁上山野炊,严禁在森林游览用火。

五、父母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要教育孩子不上山玩火,不在野外点火,发现火情要及时报告教师、学校或当地政府, 或拨打火灾报警电话(火警电话:119)等。 一旦引起森林火灾,父母必须承担监护人的责任。严禁中小学生参加扑救森林火灾。

六、根据森林防灭火的有关规定,对违反森林防灭火规定引起火灾的,严格追究责任。

七、加强家庭用火、用电安全。及时关闭煤气等火源,更换老化的电器线路,按规范正确使用电器。

编辑:汤首权

初审:胡晶晶

终审:朱均平

校训:好习惯成就更好的自己

校风:敬业 爱校 求实 创新

教风:修身 立德 乐教 爱生

学风:勤奋 博学 慎思 致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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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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