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广大城乡居民朋友们:
清明节是慎终追远、缅怀英烈、追思故人的传统节日,为进一步弘扬优良传统、深化殡葬改革、推进移风易俗,营造文明、绿色、简约、安全的祭扫氛围,特发出如下倡议:
一、倡导文明祭扫,推进移风易俗。文明始于心,践于行。广大干部群众要主动采取敬献鲜花、植树绿化等现代文明祭祀活动,将祭拜逝者的传统习俗以绿色、环保、生态的方式进行表达。不销售、不购买、不使用封建迷信祭祀用品,不在城乡道路、广场小区、林地草坪、十字路口等场所焚烧冥纸冥币、抛撒祭品、燃放爆竹,做到祭祀活动不污染环境、不破坏生态、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
二、倡导节俭祭扫,传承优秀文化。百善孝为先,祭之丰不如养之厚。广大干部群众要弘扬传承中华民族慎终追远、孝老敬亲、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践行厚养薄葬、真诚孝行的理念,老人在世时多孝敬、多关心、多陪伴,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让老人安度晚年;老人逝去后,不讲攀比,不摆排场,从简办丧、文明祭奠,让逝者安息,让生者无憾。
三、倡导安全祭扫,严防火灾隐患。安全祭扫,警钟长鸣。建议广大干部群众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错峰祭扫,自觉遵守祭扫秩序。严格遵守森林防火和消防安全等有关规定,不在街头焚烧冥币,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和火种,自觉做到不在山头、林地、墓地焚香烧纸、点燃蜡烛,燃放鞭炮,严防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祭扫、安全过节。
四、倡导新风祭扫,破除传统陋习。全县党员干部要发挥带头和榜样作用,带头文明低碳祭扫,带头文明节俭办丧事,带头引导生态安葬,倡导殡葬新风,弘扬新风正气。积极向亲朋好友、家人和身边的群众宣传文明安全环保的祭祀方式,监督和制止不文明、不安全、不环保的祭祀行为,做移风易俗的倡导者、践行者、引领者。
追思缅怀故人重要的不在形式,而是心中那份真挚的感情。广大城乡居民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从自身做起,用文明的方式表达对故人的思念之情,保护好绿水青山,守护好美丽家园,为建设“三晋花园、水美名城”贡献力量!
沁县民政局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