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收人民币?违法!

文喜月
创建于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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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随着电子支付技术的不断发展,部分商户为了方便,出现了拒收现金的行为。为进一步完善和优化人民币流通环境,更好地落实人民银行关于整治拒收现金的工作要求,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南县支行结合实际,在网点内部和周边小区积极开展整治拒收现金宣传活动,更好地履行社会职责。

        一、网点宣传:是我行充分利用网点作为宣传媒介,依托厅堂电视屏幕、LED屏等宣传工具,加大宣传力度。二是在现金柜台摆放拒收人民币宣传折页,客户在等待办理业务过程中随时随手可拿取了解人民币知识。三是对来网点办理对公业务的财务出纳人员重点提示,并签署不拒收人民币现金承诺书存档。四是利用网点优势向客户普及新旧版人民币的防伪特征、货币流通的相关知识以及宣传不宜流通的人民币的标准等等,引导公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外出宣传:此次宣传活动采取内外宣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活动期间,南县支行走出厅堂,包揽周边各行各业的商户及企业,我支行工作人员十分热情的分发宣传资料,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向群众介绍日常经营过程中不得拒收人民币,另辅导老百姓人民币防伪知识,向商户科普拒收人民币的法律法规,提示人民币流通是受法律保护的,如拒收遭到举报将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从而确保人民币的安全流通,并现场为群众答疑解惑,通过我们的宣讲,得到群众的一致认可。

        通过这些宣传活动,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人民币是我国法定货币,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拒收现金,保障人民群众支付方式的选择权,营造良好的现金以及非现金支付的良好氛围!净化人民币现金流通环境,使得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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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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