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化雨润桃李
以法之名护青春
——乾县职业教育中心举行法治教育报告会

栀子花开
2024-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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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法辨是非,知法明荣辱。为加强校园法治建设,提高学生法治意识,预防校园欺凌现象的发生。3月25日下午,我校联合咸阳高交大队西永中队副队长王婧、乾县新城路派出所毛海浪所长、张力东警官、扫黑大队副队长吴燕 一行为我校师生做法治报告。

       报告会由政教处主任李磊主持,党支部书记王向太出席。李磊主任希望全体同学自觉遵守会场纪律,认真聆听报告内容,对照反思,针对问题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张立东警官结合各地校园中发生的欺凌事件、典型案例和宣传材料,从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产生的原因、具体表现行为、如何远离校园欺凌、如何保护自身权益等方面,采用深入浅出,循序渐进的方式,引导师生们树立法治意识,当“危险”来临时学会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坚决抵制校园欺凌的发生。

   

         吴燕队长号召同学们要洁身自好、与人为善,也要敢于与来自校园内外的欺凌行为进行灵活机智的斗争,依法进行自我防范和保护。他提醒同学们任何时候,遭遇了校园欺凌,要积极应对,第一时间告诉老师和家长。

       毛海浪所长要求同学们远离电信诈骗,遵守校纪校规,不携带手机,坚决抵制网络暴力和不良视频,不得制作、传播不良视频和负面视频,严禁将个人信息(银行账号,手机卡,微信号、QQ号、)进行买卖或提供给社会人员。引导学生正确认识网络的利弊,告诫学生要从思想上引起重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学习并掌握基本的网络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的技能,增强防诈骗意识。

       王婧副大队长希望同学们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文明交通参与者:文明走路,上放学途中做到靠道路右边行走,横过道路走人行横道,主动避让来往车辆,不闯红灯,不得来回穿梭公路,确保往返学校路途中的一切安全;乘车的学生,做到车辆停稳后有序上车,不坐超载车,无牌车,报废车和三轮车,不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车外,不向车外抛洒物品。乘车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年满12周岁的学生方可骑行自行车,年满16周岁的学生方可骑行电动自行车,骑行电动自行车必须佩戴头盔,严禁载人。

       法治报告会内容贴近生活,讲解深入浅出,案例丰富,现场与学生互动频繁,气氛活跃,使同学们受益匪浅,达到了预期目的 ,他们的精彩宣讲也赢得了同学们的阵阵掌声。

      报告会上,学生们认真聆听法治知识,明白了要勇于拒绝校园暴力,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王向太书记总结本次报告会:法治进校园活动,不仅培养了学生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还预防和减少了青少年的违法犯罪行为,为构建和谐校园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今天法制教育报告会的主要内容,让法律意识在同学们心中生根、发芽、开花、结果。王书记向全体同学提出三点希望和要求:

       1、不做受害者不携带较多的钱等贵重物品,不公开显露自己的财物。前往校园欺凌可能多发地如校园角落、校园周边小巷子等时尽量与同学结伴而行。与同学友好相处,宽容、理性、和平解决矛盾,不采用过激方式。提升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学会自保。

       2、不做欺凌者年龄不是欺凌者的护身符,欺凌行为是国家法律和学校明确禁止的行为。欺凌在给他人带来极大伤害的同时,如果对欺凌者没有进行有效教育和管控,也很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严重影响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不做附和者或冷眼旁观者。拒绝煽风点火,拒绝成为欺凌者的“帮凶”。拒绝当事不关己的旁观者,适当对被欺凌者表达同情和关心。在能力范围内施以援手,帮助被欺凌者。及时向老师、家长报告,甚至报警。        

       3、积极应对校园欺凌遇到校园欺凌要保持镇定。把人身安全放在第一位的。试着通过有策略的谈话和借助环境来使自己摆脱困境,但是不要去激怒对方。积极求救。向周围人呼救求助,采用异常动作引起周围人注意。不管遭遇了怎样的恐吓,都要告诉老师和家长,不要自己承受身体和心理上的创伤。

       春风化雨润桃李,以法之名护青春。通过此次法治报告会 ,切实提高了我校学生的安全意识及自我防护能力,有效提升了学生的法治观念和辨别是非的能力。学生的法治教育任重而道远,我校将以此次法治教育报告会为契机,继续加大教育力度,督促学生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培养解决问题依靠法律的能力,推进学校法治教育常态化,构建更有序、更安全、更和谐的校园环境。

审核:李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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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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