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工作人员不得在其他经济组织兼职,银行监管机构与银行业协会均规定银行员工不得有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银行员工违规经商办企业相关案例包括身份证借亲戚注册公司、投资基金、理财被注册公司、在子女注册的公司中担职、代子女持公司股份等。
近日,东风支行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查询员工投资任职情况,开展员工违规经商办企业排查工作,从源头排除风险,促进全行各项工作稳健发展。
银行员工参与经商办企业,造成的风险很容易转嫁到银行,一旦形成经济纠纷和经济刑事案件,银行声誉带来极大损害,社会经济金融秩序造成负面影响;银行员工经商办企业不仅占用员工的时间和精力,还存在利益冲突、利益输送的重大隐患,甚至存在挪用银行、客户资金、贪污受贿等案件风险,员工违规参与办企业不仅违反我行禁止性规定,也是我国商业银行法、银行监管与行业自律要求所不允许的。
对此东风支行特别强调员工需要强化员工管理,把员工经商办企业作为员工异常行为排查的重点工作来抓。一是要强化合规教育,提高思想认识,提升员工风险意识和主动防案意识。二是要强化格长履职,维护员工权益。要将员工异常行为排查有机结合到日常工作中去,及时发现员工异常行为,并从关爱员工、保障员工职业生涯安全角度出发,帮一把、拉一把,防止员工在错误的事件中越走越远。三是要强化职责落实,提高排查质效。认真落实市分行制定下发的员工异常行为排查方案要求,扎实推进本部门员工异常行为排查工作。四是要强化问题整改,防控风险隐患。对于筛查出的问题,要认真落实整改,强化人员问责。对于因特殊原因未能整改的,须纳入异常行为员工管理台账管理,持续关注,有效防控案件风险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