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上级学生资助工作的相关精神,帮助经济困难的幼儿解决生活困难和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培养贫困幼儿积极进取、勤俭自强的优良品质。现将国家资助政策解读如下:
资助标准和范围
一、资助项目及标准
正在幼儿园就读,具有正式学籍的学前一年满5周岁在园幼儿可享受学前一年免保教费;家庭贫困每学期可以申请375元,一年750元的困难幼儿生活补助。
二、资助范围和对象
资助对象:子午街道水寨社区幼儿园3-6岁在籍在园幼儿。资助条件:主要包括重点优抚对象,城市低保户、农村低保户,儿童福利机构孤儿及社会散居孤儿,父母双残或单残、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幼儿以及残疾幼儿;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和双女绝育户困难家庭的幼儿;其他原因造成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优先资助。
申请流程
1.资助申请。符合条件的受助儿童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先到本班教师处领取《资助申请表》,如实填写资助申请表向我园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交符合资助条件的有效证明材料及其复印件。
2.资格审定幼儿园成立资助评审小组,班级评审、园级评审。评审小组根据幼儿家长或监护人提交的材料,按照实施方案相关规定,对提交的资助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审核。评审结束后,将受助幼儿名单在园内园务公示栏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老师和家长的监督。公示无异议后,由幼儿园统计汇总受助幼儿信息连同申请材料的复印件,经园长签字同意加盖单位公章,报至中心校审核和确认。后建立幼儿资助信息档案,将资助幼儿有关材料妥善保存。
3.资助资金发放幼儿园在中心学校资助工作分管领导、学前教育分管领导、会计监督下进行。
子午街道水寨社区幼儿园
2024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