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对象全面覆盖
济南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属于现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二、申请条件进一步优化
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三、贷款额度、利率及贴息比例进一步提高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最高额度调整为4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贷款利率由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创业担保贷款到期后可继续申请贷款及贴息支持,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对展期和逾期部分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原则上不予贴息。
四、办理流程进一步简化
1.企业申请。
符合条件的企业按就失业登记的有关规定办理就业登记后提出申请。
2.资格审核。
注册地区县(功能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通过查验申请材料和查询比对相关信息数据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推送经办银行,不符合条件的向企业说明情况。
申请地点:大观园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申请电话:81271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