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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莲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点食品市场监督管理所12345市民热线3月典型案例

创建于03-25 阅读420

西安市12345市民热线管理办公室:

接到市热线办转交的工单号“51610100002024030980000660”,主要内容为“退一赔三” 一事,目前此事已经办理完毕,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

一、工单基本情况

投诉人来电反映,在该商家购买的水产品存在“鬼秤”的现象,商家短斤少两,要求投诉,诉求:退一罚三。

二、工单办理结果

接到投诉后,莲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点食品市场所执法人员郝旭光、王莹第一时间联系投诉人核实情况,并到被投诉人经营现场进行调查,2024年3月7日约10时左右,投诉人王浩然在被投诉人西安市莲湖区方欣海鲜市场艳莉水产商行购买 2.7 斤  鲈鱼,共花费支付 39  元,经在市场复秤台进行称重显示 2.3 斤,看到缺斤少两后,便认为此商行使用“鬼秤”。

经查,现场未发现投诉所反映问题的相关证据。经电话沟通,得到其同意后,执法人员进行电话调解,最后达成退还货款39元、赔偿消费者500元的协议。最后,被投诉人再次向投诉人诚恳道歉。

下一步措施:

1.对被投诉人进行立案调查;

2.要求市场对台秤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整治;

3.重点食品市场监管所集中力量进行市场台秤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4.重点所与市场共同完善健全台秤使用管理机制、制度,制订切实有效的可行办法。

3月11日15时18分,执法人员致电投诉人,投诉人称很满意,并对执法人员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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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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