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院感染病例报告制度
1、散发的医院感染病例,经治医师应及时报告本科室感染管理小组负责人,并于24小时内通过院感软件,上报感染管理科,感染管理科予以确认。
2、对疑似医院感染诊断的病例,经治医生报告医院感染管理小组负责人,进一步讨论分析,确认为医院感染病例的,上报感染管理科。
3、确诊为传染病的医院感染,按《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报告和控制。
4、出现医院感染流行或暴发趋势时,发生特殊病原体或者新发病原体的医院感染等应及时报告感染管理科、防保科,并按有关规定逐级上报。临床科室必须及时查找原因,协助感染管理科调查和执行控制措施。
5、临床科室发现有多重、泛耐药菌医院感染的病例应立即报告,并及时采取隔离措施。
6、科室感染管理小组负责人指定专人登记于医院感染管理工作手册,及时组织经治医师、护士查找感染原因,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在接到报告后,医院感染专职人员应立即进行调查,经证实出现医院感染暴发或疑似暴发时,应立即向主管院长汇报,主管院长向院长报告,此外还应同时向医务科、护理部、药剂科及后勤部门进行通报,以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二、医院感染暴发上报程序
1、医院经调查证实发生以下情况时,应当于12小时内通过“医院感染暴发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1)5例以上疑似医院感染暴发;
(2)3例以上医院感染暴发。
2、医院经调查证实发生以下情况时,在2小时内通过“医院感染暴发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1)10例以上的医院感染暴发;
(2)发生特殊病原体或者新发病原体的医院感染;
(3)可能造成重大公共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医院感染。
三、医院感染暴发处理流程
临床科室发现医院感染暴发或疑似暴发----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医院感染管理科组织人员调查核实流行或暴发----报告院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同时查找传染源----隔离病人----查找引起感染的因素----制定控制措施----分析调查资料----写出调查报告,总结经验,制定防范措施。
四、医院感染暴发控制指南
1、医院感染:住院患者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包括在住院间发生的感染和在医院内获得、出院后发生的感染;但不包括入院前已开始或入院时已处于潜伏期的感染。医院工作人员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也属于医院感染。
2、医院感染暴发:在医疗机构或其科室的患者中,短时间内发生3例以上同种同源感染病例的现象。
3、疑似医院感染暴发:在医疗机构或其科室的患者中,短时间内出现3例以上临床症候群相似、怀疑有共同感染源的感染病例的现象;或者3例以上怀疑有共同感染源或共同感染途径的感染病例的现象。
4、医院感染聚集:在医疗机构或其科室的患者中,短时间内发生医院感染病例增多,并超过历年散发发病率水平的现象。
5、医院感染假暴发:疑似医院感染暴发,但通过调查排除暴发,而是由于标本污染、实验室错误、监测方法改变等因素导致的同类感染或非感染病例短时间内增多的现象。
6、当医疗机构发现疑似医院感染暴发时,应遵循“边救治、边调查、边控制、妥善处置”的基本原则,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及处置管理规范》的要求,按时限上报。
7、医疗机构在医院感染暴发调查与控制过程中,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临床医务人员、微生物实验室人员及医院管理人员等应及时进行信息的交流、更新、分析与反馈,必要时应向社会公布暴发调查的进展、感染人员的现况以及最终的调查结果等内容。
8、流行病学调查:初步了解现场基本信息,包括发病地点、发病人数、发病人群特征、起始及持续时间、可疑感染源、可疑感染病原体、可疑传播方式或途径、事件严重程度等,做好调查人员及物资准备。
五、碳青霉烯类耐药肠杆菌预防与控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