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学校法治进课堂——我们的身体不容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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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学期伊始,为了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避免遭受意外伤害。我校请来了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的王楠检察官,为学生们带来一节法治知识普及课,与同学们面对面的交流。

主要从三个方面着重讲解,分别是什么是性侵害、如何预防性侵害、遇到性侵害该怎么办。认识性侵害呢,我们要先从认识我们的身体入手。


我们每天都在与人交往,在与人交往的过程中,有时我们会通过身体触碰来表达情感,比如,我们会通过握手、拥抱来表达友好、亲密,长辈有时也会通过摸摸头、拍拍肩来表达对我们的喜爱,这样的身体触碰,让我们感受到爱与被爱,这样的触碰就是安全的触碰。但也有一些身体触碰让我们觉得不友好,不舒服,这样的就是不安全的触碰也就是性侵害行为。通过举例子、提问等方式让学生了解什么是侵害行为。

对身体的侵害,以及对身心健康、人格尊严造成侵害的都属于性侵害,合理的预防可以有效保护自己不受侵害。

首先要培养观察事物的能力,不要被花言巧语所蒙蔽,不要有贪图小便宜的心理,要知道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当他在人对你制造各种不必要的接触、献上不正常的股勤、给予奇怪的好处时,提高警惕,学会辨别。你觉得对方怪怪的的时候,就赶紧撤,以免因小失大。

其次不要单独跟别人去陌生的地方,不管对方是不是你认识的人,因为坏人不会把“坏人”两个字写在脸上。

最后是不要脱离父母的监管,出门尽量结伴而行,且一定要告诉父母行踪,更不要在夜晚独自出行。

通过这次讲座学生们知道了什么是性侵害,也掌握了预防侵害的方法,学会保护自己。增强学生法治安全意识,筑建健康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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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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