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又是一年春草绿,梨花风起正清明。清明节是祭奠逝者、缅怀先人的重要传统节日。为贯彻落实《山西省殡葬管理办法》《晋中市殡葬管理实施办法》,防范森林火灾,减少环境污染,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文明新风,县民政局发出如下倡议:
一、倡导文明祭扫。自觉摒弃祭祀陋习,不在道路、居民区和其他公共区域焚烧纸钱、焚香祭祀,不生产销售、不购买使用封建迷信殡葬用品。通过传承逝者精神力量来缅怀先人,让清明祭扫成为缅怀先辈、传递亲情、传承优良家风家训的重要载体。
二、倡导绿色祭扫。清明祭扫,重在情感,贵在真诚,让我们秉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将祭奠先人的传统习俗和良好愿望,用更加环保健康的方式予以表达。通过献一束花、敬一杯酒、植一棵树、清扫一次墓碑等方式寄托哀思,营造一方树木葱郁、花草芳香的美好环境。
三、倡导节俭祭扫。崇尚孝老、敬老传统美德,提倡厚养薄葬,倡导对在世老人多尽孝心、多给关爱。树立节俭意识,从俭祭扫、理性祭扫,以节俭的方式缅怀亲人,让逝者安息,让生者安慰。
四、倡导安全祭扫。清明节期间,随着天气逐渐好转,气温会有所上升,森林防灭火形势严峻。开展祭扫活动,要牢固树立防范意识和法纪观念,自觉履行好防火责任和义务。祭祀时不携带火种、不使用明火、不焚烧香蜡纸烛、不燃放烟花爆竹。
五、倡导示范引领。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推动移风易俗、厉行节约,主动宣传优秀传统文化,监督和劝阻不文明祭扫行为,用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人。
让我们携起手来,从自身点滴做起,用文明祭奠的实际行动,表达对先人的怀念之情,以实际行动严防森林火灾,倡导和树立文明新风,推进移风易俗,共同营造“文明祭扫,平安清明”的良好氛围。
灵石县民政局
2024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