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校园•德育】一图读懂《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乐港镇里首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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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于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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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2020年5月,国家监委、最高检、教育部、公安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2021年6月,强制报告制度被修订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吸收,上升为法律规定。强制报告制度建立以来,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制度落实纳入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活动考核,各成员单位相继拿出有力举措推动落实,使大量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得以及时发现,未成年人得到及时保护。


在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一年之际,最高检发布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追责典型案,案例中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的相关单位和人员均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处罚、处分、批评教育,主动报告人员获得了表彰奖励。


强制报告制度到底是什么?此外还有哪些具体案例?一起来看看吧~


强制报告制度是什么?


哪些情况需要报告?


谁来报告?


向谁报告?


不报告的后果?


履行强制报告义务有哪些保障?

报送单位:乐港镇里首小学


主编:邹慧琳


一审:邵秀清


二审:汪彩霞


三审:张善敏

查看原文 原文转载自微信公众号,著作权归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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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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