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4日是第29个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它的宣传主题是“你我共同努力,终结结核流行”,为了有效预防呼吸道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让大家进一步了解肺结核,常山县中医医院何家分院在樊家村文化礼堂举行健康讲座活动。
结核病是由结核杆菌侵入人体后引起的一种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传染病,具有较强的传染性。结核杆菌可以侵入人体任何器官,也就是说人体的各个器官都可以发生结核病,但结核杆菌主要通过人体的呼吸道进行传播,所以人体感染结核菌后发生肺结核占绝大多数。
肺结核患者管理也是国家基本公共卫生免费服务内容之一。具体有一下内容: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确诊的肺结核患者。
二、服务内容
(一)筛查及推介转诊
对辖区内前来就诊的居民或患者,如发现有慢性咳嗽、咳痰≥2周,咯血、血痰,或发热、盗汗、胸痛或不明原因消瘦等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在鉴别诊断的基础上,填写“双向转诊单”。推荐其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核病检查。1周内进行电话随访,了解是否前去就诊,督促其及时就医。
(二)第一次入户随访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接到上级专业机构管理肺结核患者的通知单后,要在 72 小时内访视患者,具体内容如下:
(1) 确定督导人员,督导人员优先为医务人员,也可为患者家属。若选择家属,则必须对家属进行培训。同时与患者确定服药地点和服药时间。按照化疗方案,告知督导人员患者的"肺结核患者治疗记录卡"或"耐多药肺结核患者服药卡"的填写方法、取药的时间和地点,提醒患者按时取药和复诊。
(2)对患者的居住环境进行评估,告诉患者及家属做好防护工作,防止传染。
(3) 对患者及家属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
(4) 告诉患者出现病情加重、严重不良反应、并发症等异常情况时,要及时就诊。若72 小时内 2次访视均未见到患者,则将访视
结果向上级专业机构报告。
(三)督导服药和随访管理
1. 督导服药
(1) 医务人员督导:患者服药日,医务人员对患者进行直接面视下督导服药。
(2) 家庭成员督导:患者每次服药要在家属的面视下进行。
2.随访评估
对于由医务人员督导的患者,医务人员至少每月记录 1次对患者的随访评估结果;对于由家庭成员督导的患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在患者的强化期或注射期内每 10天随访 1次,继续期或非注射期内每 1个月随访1次。
(1)评估是否存在危急情況,如有则紧急转诊,2周内主动随访转诊情况。
(2)对无需紧急转诊的,了解患者服药情况(包括服药是否规律,是否有不良反应),询问上次随访至此次随访期间的症状。询问其他疾病状况、用药史和生活方式。
3.分类干预
(1)对于能够按时服药,无不良反应的患者,则继续督导服药,并预约下一次随访时间。
(2)患者末按定点医疗机构的医嘱服药,要查明原因。若是不良反应引起的,则转诊;若其他原因,则要对患者强化健康教育。若患者漏服药次数超过 1周及以上,要及时向上级专业机构进行报告。
(3) 对出现药物不良反应、并发症或合并症的患者,要立即转诊,2周内随访。
(4)提醒并督促患者按时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诊。
(四)结案评估
当患者停止抗结核治疗后,要对其进行结案评估,包括:记录患者停止治疗的时间及原因;对其全程服药管理情况进行评估;收集和上报患者的"肺结核患者治疗记录卡”或"耐多药肺结核患者服药卡〞。同时将患者转诊至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转归评估,2周内进行电话随访,了解是否前去就诊及确诊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