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安思危,思则有备,有备无患”,安全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为了强化全体师生预防火灾的安全意识,提高幼儿园的应急处置能力,筑牢校园消防安全这道“防火墙”,打造“平安校园”。3月22日上午,镜湖区消防救援大队走进上长街幼儿园,开展了一系列消防安全教育活动。
(视频剪辑:胡晨)
消防员教全体师生灭火器使用四字口诀:“提”、“拔”、“握”、“压”。
消防器械实操培训
消防员现场指导老师们进行“灭火”体验,向老师们详细介绍了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强调了使用过程中的注意事项,手把手对老师们进行了扑火技能的培训,示范操作灭火四步法,提升了消防器械的使用技能。
老师在消防队员指导下进行实操。
勇敢的小朋友也来尝试了!
认识灭火防护服
消防员叔叔的讲解迎来小朋友们的阵阵掌声。
小朋友尝试穿上灭火防护装备,“哇,真的好重啊!”
我们的小喻老师也穿上灭火装备了,小朋友们纷纷发出了欢呼声……
小喻老师表示,灭火防护服穿上后,身体沉重,感觉消防员非常辛苦,感谢他们守护我们的安全,我们一定要把消防安全牢记心中。
随后,消防员叔叔还带领大班小朋友们近距离参观了消防车,了解消防车上的各种装备。在孩子们欢呼声中,消防员将消防车里的秘密一一呈现在孩子们面前。孩子们进一步了解了消防车的功能、用途以及消防车上各种器械的名称,让孩子们零距离接触,实实在在感受。
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本次活动内容非常丰富,孩子们通过现场倾听、实地参观、亲身体验、等多种方式更全面地了解各种消防器材和消防安全知识。 同时提高了校园消防安全管理能力和教职工应急处置能力,为进一步提升全园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逃生技能奠定基础。
【消防安全第一条】
自觉维护公共消防安全,发现火灾迅速拨打119电话报警,消防队救火不收费。
【消防安全第二条】
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96119电话,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举报。
【消防安全第三条】
不埋压、圈占、损坏、挪用、遮挡、私自未经允许使用消防设施和器材。
【消防安全第四条】
不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编辑:王荣
摄影:胡晨、马静
初审:教研组
复审:王婷婷
终审:李元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