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贯彻落实《整治拒收现金工作要求》,营造有序的现金流通环境,交通银行汕头分行根据文件要求开展走进企业宣传工作。
走进企业开展专项宣传工作,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包括纸币和硬币,任何人不得拒收。”在工作中,不仅向公众宣传任何人不得拒收人民币现金,而且告知公众可向我行兑换残钞、零钞。
我行工作人员带着标识明显的交通银行零钱包向有需要的公众提供现场兑换零钞服务,在兑换过程中公众感受到了良好的现金流通氛围,并知晓了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的重要性。我行工作人员引导大家共同维护人民币的合法地位,共同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通过此次多途径、多形式宣传活动,收到了广大客户的一致好评,让社会公众进一步了解到拒收人民币现金是违法行为,鼓励人民在现金支付的前提下合法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