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人民银行关于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工作要求,维护人民币流通秩序,打造安全高效的人民币流通环境,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徽商银行马鞍山分行近日开展“不得拒收人民币现金”的宣传活动。
为持续提高人民群众对人民币知识的了解程度,徽商银行马鞍山分行宣传人员积极走出网点、走进商户,向周边商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以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拒收现金”,拒收人民币不仅违法,而且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也影响了人民币的正常流通。因此,我们应该积极倡导商户遵守法律法规,支持人民币的流通和使用。同时,消费者在遇到商户拒收人民币的情况时,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进行投诉和维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次宣传活动获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让更多的市民、商户加深了对人民币现金知识的了解,明确了拒收人民币现金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我行将不断探索,积极创新,持续开展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工作,并将此项宣传作为常态化工作开展落实,努力提升社会公众、商户的人民币现金知识的掌握,为打造一个安全、高效、和谐的人民币流通环境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