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育人   感恩励志—峡口镇中心幼儿园2024年春季资助政策宣传

峡口镇中心幼儿园
创建于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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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家长:

        您好!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 2024 年春季学期学前教育免除(补助)保教费的相关政策,按照甘肃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持续做好学生资助助力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的通知》(甘教助〔2021〕12 号),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甘财教〔2022〕20 号)等文件,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问题,促进教育公平,营造社会各界了解资助、关心资助、支持资助的良好氛围,根据《临洮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春季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相关要求,结合我园实际情况,对学前教育资助扶贫政策宣传如下:


           - 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

资助范围和标准

       1.对省内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中具有甘肃户籍且年龄符合入园规定的在园幼儿,按每人每年1000元(每学期500元)标准减免保教费;对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幼儿(不区分脱贫前入园和脱贫后入园)“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数据”中的“脱贫不稳定户”、“突发严重困难户”、“边缘易致贫户”幼儿,标准同本省户籍普通幼儿一致,为每人每年1000元。

       2.对非甘肃户籍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孤儿和残疾幼儿保教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按照政府及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年收费低于补助标准的,按实际收费标准免除:年收费超过补助标准的,按照补助标准执行,超出部分幼儿园可向幼儿家庭另行收取。

      非甘肃户籍符合相关政策的幼儿,需要幼儿园进行认定,必须是家庭经济困难。

       坚决杜绝超学制资助(也就是幼儿园学生只能享受3年免保教费政策),系统中出现的超学制的幼儿一律认定为不困难。

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认定原则

       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学年进行一次,每学期按照甘肃户籍儿童,非甘肃户籍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在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认定范围时,重点参考特殊群体因素、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平台数据、家长提供的困难佐证资料、上学期资助情况等。

资金分配与拨付

       我园每学期开学初将会对幼儿资助政策通过家长会、签字公示等多种形式宣传后,对甘肃户籍在园幼儿和非甘肃户籍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减免保教费情况认定后,向社会和家长公示公开,接受家长及全社会的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过程中收到的投诉情况会及时开展调查核实,并第一时间处理解决。幼儿园公示结束后,将符合减免保教费条件的在园幼儿填报《减免保教费花名册》,由家长签字确认后上报县教育局资助中心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为了加强学前教育资助政策的宣传落实,家长们一定要认真阅读以上相关要求,确保资助工作真正惠及到每一个符合资助条件的孩子。

      教育资助,温暖童心;卓卓梦想,扬帆起航。我园会积极践行教育资助的责任,进一步宣传学前资助工作,一如既往贯彻落实好国家资助政策,让家庭困难幼儿应助尽助,同各位家长朋友携手为幼儿的成长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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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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