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双减”工作精神,巩固治理在职教师违规补课成果,持续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切实维护学生及家长合法权益,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校外培训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黑教校外函[2023]144号)以及《双城区教育局关于开展在职教师违法违规补课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精神,我校于2023年10月25日下午10:30召开了“关于在全校进一步强化师德师风主体责任暨开展在职教师违法违规补课专项整治行动”会议。
一、工作目标 坚持教育引导、惩防并举、专项治理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原则,重点治理我校在职教师利用课余时间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或利用工作之便强迫、动员、暗示学生接受各种形式有偿辅导等违背师德和违规违纪行为。 二、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治理工作时间为2023年10月20日—2024年2月29日,分宣传发动、自查自纠、集中整治、总结提高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23年10月20日—2023年12月31日) 1、制定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召开班子会议、教师会议等,进行动员部署,并结合校园廉政文化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认真组织学习,提高思想认识。一是学习《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53号)等文件。
二是开展家规家风教育活动。提高思想觉悟,做到“爱生如子,爱校如家”。三是结合暑期师德学习培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四是通过抵制有偿补课倡议、设立举报电话、签订承诺书等多种形式,自我约束并接受二是开展家规家风教育活动。提高思想觉悟,做到“爱生如子,爱校如家”。三是结合暑期师德学习培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四是通过抵制有偿补课倡议、设立举报电话、签订承诺书等多种形式,自我约束并接受社会监督。组织全体教师签订《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2024年1月1日—2024年 1月10日)我校在广泛学习宣传的基础上,通过教师个人自查、互查、学校抽查及对学生和家长进行问卷调查、社会有关部门帮查相结合的形式,周密排查有偿补课情况。在自查自纠过程中,对参与有偿补课的教师,加强教育引导,要求其立即自行停止有偿补课行为,并及时退还相关费用。对有禁不止、继续从事有偿补课的教师,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查处。另外,将向社会和家长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反映和举报的每一个个案都要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阶段(2024年1月11日-2024年1月31日)1、全面检查 (1)检查内容:重点检查教师对本次专项治理工作的落实情况 (2)检查方式:由学校采取暗访和集中督查的方式,在学期初及期中及期末重点组织一至两次,及时深入了解有偿补课情况。 2.严肃查处 对有偿补课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重点紧盯寒假、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核查举报和投诉反映的相关事件。对于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的,以及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要重点查办。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阶段(2024 年2月1日-2024年2月29日) 1、集中整改结束后,对有偿补课专项治理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在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把治理有偿补课工作作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重点,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开展“回头看”工作,常抓不懈。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学校成立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王国华 副组长: 孙成军 李延标成 员: 王广武 张仁武 苗加壮 王刚 2、落实工作责任。校长是治理本学校教师有偿补课工作第一责任人。我校严格执行规范办学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的日常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并把制止有偿补课列入本校日常工作安排,责任到人,常态化管理。通过每学期的家访活动,重点了解教师有偿补课、课余时间办班的动态,及时制止违规行为。 3、加强监督检查。学校设立举报电话。严格责任追究。加强责任落实情况的考核评价与监督检查,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