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志简讯 || 伊犁州直史志系统多举措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

伊史芳华
创建于03-22
阅读 479
收藏TA

需扫码在手机上打开
文章后点击更新提醒

     《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后,伊犁州直史志系统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史地方志部门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从六个方面积极开展《条例》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

      (一)明确学习形式。州县史志系统按照集中学习和自学方式,把《条例》纳入到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员年度学习计划,作为学习重要内容,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开展专题党课、专题辅导、阅读党史著作、分享交流、红色诵读、讲述红色故事、体验实践活动、参观红色场馆等形式学习。

      (二)开展专题学习。一是原原本本学。党支部书记认真领学《条例》,坚持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集中精力学,以高质量集中学习,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二是专题研讨学。各支部理论中心组围绕党史学习教育,开展集中研讨,通过深入交流,加深对党史的理解,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三是配发学习资料。围绕《条例》第三章,即“党史学习教育的内容”落实要求,发放相关学习资料。

      (三)讲好专题党课。州县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带头讲党课、带头宣讲,结合实际,撰写党史宣讲稿件,制作党史专题党课宣教课件,发挥带学促学作用。

     (四)开展专题辅导。一是集中辅导。州县适时邀请党校专家进行专题辅导,在州直史志系统范围内,联动开展党史集中学习解读活动。二是现场教学。利用伊犁州直县市周边红色资源,各党支部分批组织党员开展学习体验活动,感悟党的伟大精神。三是线上教育。充分利用“学习强国”等平台,抓好线上学习宣传,定期推送转发党史学习宣传教育视频内容,做党史学习教育的示范者、带动者。

      (五)创新媒介外宣。用好互联网技术和新媒体手段,通过微信、简篇、短视频等网络外宣平台,制作党史宣教动态微简讯、微视频,增强党史学习教育吸引力感染力。

     (六)开展节点活动。借助伊犁州成立70周年契机,利用“三八”“清明”“五四”“七一”“八一”“十一”等重要节庆日和纪念日,围绕党史学习教育主题,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七进”活动,大力宣传红色历史先进典型人物事迹、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缅怀革命先烈、弘扬爱国主义精神、讲好党史故事、传承红色基因,学好党史、用好党史,筑牢对党的初心和使命的感悟。

审核 | 朱玉江       制作撰稿 | 吴翠芳

阅读 479
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