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动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他们这样做!

伊史芳华
创建于03-21
阅读 850
收藏TA

需扫码在手机上打开
文章后点击更新提醒

编者按: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推动新时代党史和文献工作高质量发展,近日,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印发《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的通知》,就全国党史和文献部门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出安排部署。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充分发挥党史以史鉴今、资政育人的作用,是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的一件十分重要的工作,对于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推动全党全社会学好党史、用好党史,从党的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具有重要意义。伊犁州直各县市史志部门围绕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条例》,开展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举措,着力营造全社会学条例、知条例、用条例的浓厚氛围。一起来看看这些县市的做法。

       伊宁市市委党研室(地方志办)结合实际,突出亮点,抓实《条例》学习宣传贯彻,通过室主任领学和支部书记讲学相结合,组织开展集中学习、知识测试、主题党日、竞赛答题等活动;领导干部当好“第一宣讲员”,采取入户和集中宣讲等方式,深入村(社区)开展送学送教;联合市委宣传部,组建骨干示范宣讲团,针对不同群体,分层分类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七进”宣讲,讲好党的故事,推动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民心;发挥“两微一端”新媒体优势,通过制作发布图文、短视频等多形态新媒体产品,实现“报、网、台、端、微、屏”联动呼应,扩大党史学习教育传播力、影响力。

供稿:伊宁市市委党史研究室(地方志办公室)   钱萌萌

       奎屯市市委党研室(地方志办)召开工作会议,专题学习研讨《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坚持把学习《条例》同推动主责主业工作相结合,紧密围绕市委、政府目标任务,制定工作方案,具体细化落实。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常态化推进党史学习教育,结合重要节庆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七进”活动,创新打造社区党史学习教育宣传站,向部门、街道(社区)送学《条例》《习近平讲党史故事》《红色经典导读》等,把党的历史和政策宣传好、落实好。积极探索与融媒体合作,拟与本地融媒体联合开办《奎屯史志小知识》专栏,全面普及史志知识、展示史志成果、推广史志文化,加强史志成果转化利用,推动史志文化走进群众,激发干部群众了解奎屯、热爱奎屯、奉献奎屯的情怀,夯实史志工作群众基础,为打造“两最”城市做出积极贡献。

供稿:奎屯市市委党史研究室(地方志办公室)  郭知瑛    

       新源县县委党研室(地方志办)第一时间为全室干部印发《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主要领导通过室干部会、专题研讨会带领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条例》精神。要求全室干部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立足主责主业,学思践悟,学在前、行在前、干在前,通过“逐章研读学、结合工作学、交流讨论学”等方式,切实把《条例》学习好领会好,准确把握《条例》制定和实施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为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推动新源县干部群众学好党史、用好党史,从党的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发挥好史志部门职能作用。

供稿:新源县县委党史研究室(地方志办公室)   严伟

       霍城县县委党研室(地方志办)充分用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红色资源,联合县直结对共建单位到惠远革命烈士陵园开展“讲红色故事 缅怀革命先烈”活动。全体党员干部向革命烈士敬献鲜花,现场聆听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野战军六军十七师五十团驻防伊犁、惠远建党建政、屯垦戍边、剿匪平叛、土地改革等红色历史故事,重温峥嵘岁月,从党的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在深情感党恩中,大家一致表示今天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会进一步学好用好党史,永葆忠诚本色,继承革命先烈遗志,发扬革命先辈优良传统,把对先烈的缅怀转化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强大动力,为加快建设“两优一高”新霍城努力工作,贡献史志智慧和力量。

供稿:霍城县县委党史研究室(地方志办公室)   郭松

       伊宁县县委党研室(地方志办)通过党支部集中学习日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宣传贯彻《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将《条例》纳入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及线上自学重点内容,常态化开展学习研讨。以“支部书记讲党课、退休党员送学”等方式,联合社区大党委及驻村工作队,向西一社区党员干部和群众送学宣传《条例》精神和内容。截至目前,已开展集中学习研讨2场,支部书记讲专题党课1场,宣讲1场。通过多种形式学习宣传,以实际行动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指导干部群众学史用史,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充分发挥史志工作者“以史鉴今、资政育人”职责使命。

供稿:伊宁县县委党史研究室(地方志办公室)   哦琴

       尼勒克县县委党研室(地方志办)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和史志成员单位逐章逐条学习《条例》精神,全面理解《条例》的原则要求,准确把握《条例》的基本遵循,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扎实推进《尼勒克年鉴》《尼勒克扶贫志》等主责主业工作。发挥史志部门优势,室主要领导带头讲党课,充实县委党校党史课程;积极配合县委相关部门多种方式做好重要节庆日、纪念日等党史“七进”宣传教育工作,争做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的参与者、推动者,提升史志部门干事创业的执行力。

供稿:尼勒克县县委党史研究室(地方志办公室)  胡石生

感谢伊宁市、奎屯市,新源县、霍城县、伊宁县、尼勒克县史志办领导干部对本期简讯的积极投稿支持;对州直史志系统信息员们的主动作为辛勤付出点赞👍👍

来源 | 伊犁州直县市史志部门

汇编 | 州党委党研室(地方志办)

审核 | 朱玉江      制作撰稿 | 吴翠芳

阅读 850
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