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力量  守护“少年的你”
——下寨初中防范校园欺凌,构建和谐校园主题活动

+ − × ÷
创建于03-21
阅读 1455
收藏TA

需扫码在手机上打开
文章后点击更新提醒

        校园,本应是我们成长的乐土,是我们学习知识、锻炼能力、建立友谊的地方。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校园欺凌现象却时有发生,给学生的身心健康带来极大的伤害。为了防范校园欺凌,构建和谐校园,我们需要共同努力,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在校园中快乐、安全地成长。

        今天我们邀请了下寨镇司法所张所长,羌白法庭梁法官,下寨派出所上官警官,陕西森标律师事务所尹律师来为师生开展了一堂生动的防欺凌法律讲堂。

        上官警官详细的告诉学生之间欺凌的表现形式有:

1.言语欺凌:包括辱骂、嘲笑、传播谣言、起外号等。

2.身体欺凌:包括推搡、殴打、抢夺财物、破坏物品等。

3.网络欺凌:通过网络平台发布侮辱、威胁、诽谤等信息,或传播受害者的隐私照片、视频等。

4.心理欺凌:通过孤立、排挤、恐吓等手段,使受害者产生恐惧、焦虑等心理压力。

         同时也告诉同学们,如果遇到校园暴力,一定要沉着冷静,采取迂回战术,尽可能拖延时间。首先可以大声警告对方,他们的所作所为是违法违纪的,会受到法律严厉的制裁,会为此付出应有的代价。这样做的目的一是大声告诉周围的老师同学关注欺凌者的行为,二是欺凌者大都知道自己的行为不对,心虚,洪亮的声音可以起一个震摄作用。如果对方还是继续欺凌行为的话,应适当自卫,而不是忍受挨打。

        尹律师从律师的角度谈及了校园欺凌,讲解了几个校园欺凌案例,描述了欺凌者的心理活动,让人听的触目惊心。一个未成年人能使出如此残忍的手段,不得不让人深思对未成年人的心理抚养是多么的重要。因为有了健康的人格,才会有正常的生活。

        司法所张所长告诉同学们,面对欺凌事件我们绝不姑息,学校不是法外之地,年龄也不是保护未成年犯罪的挡箭牌。我们要保护被欺凌者,勇敢向欺凌说不,不要因为被欺凌而感到羞耻,因为问题始终出在欺凌者身上。我们不能纵容欺凌者,更不能当欺凌者。


       此次活动在李书记的主持下,圆满结束。防范校园欺凌,构建和谐校园是我们共同的责任。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加强教育宣传、建立防范机制、加强心理辅导、加强家校沟通等,共同为孩子们创造一个安全、和谐、快乐的成长环境。让我们携手努力,为构建美好的校园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

阅读 1455
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