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1日上午,区仲裁院持续发挥调解优势,成功调解两起解除劳动关系纠纷。
2024年1月30日,白某、黄某某等2人因解除劳动关系与某酒店有限公司发生纠纷来我院申请劳动仲裁,区仲裁院按照法律程序,在立案受理后,确定仲裁员主动联系某酒店有限公司,详细了解案情,理清案件原委,掌握争议焦点,考虑双方对事实没有实质性争议,及时启动调解程序,通过不断释法说理,分析利弊及法律后果,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和解协议,某酒店有限公司在签订协议当日一次性向白某与黄某支付工资及补偿金共7000余元。
下一步,临潼区仲裁院继续坚持将调解作为处理劳动人事争议的首要手段,充分发挥和谐劳动关系“调解器”和“稳压器”的作用,为临潼区营商环境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