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老师、家长朋友们:
安全重于泰山,孩子文明安全出行事关家庭幸福、祖国未来,是一个城市管理水平和文明程度的具体体现,既是我们共同的愿景,也是一直以来我们努力的方向。当前,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等不文明交通陋习屡见不鲜,导致发生交通事故时后果加重。据统计,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发生事故时,造成的伤亡率高达70%。为进一步减伤亡、防事故、保安全,共同呵护广大幼儿平安出行,幸福成长,我们衷心希望您做到以下几点:
1、佩戴安全头盔。家长朋友们骑乘电动车、摩托车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为孩子树起第一道“安全防线”。以“小手拉大手”提高“一盔一带”的知晓率、参与率,孩子要积极督促家长佩戴安全头盔,家长未戴头盔不坐家长车,争做人人是“首席安全官”。
2、杜绝违法驾驶。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骑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不逆行、不闯红灯,不随意穿插;教育孩子驾驶电动自行车要年满16周岁,骑行电动自行车只需限载1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不得载多人,骑行共享单车不得载人,骑行自行车必须年满12岁,不违法驾驶,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示范者。
3、规范有序停车。要自觉遵守社会公德,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自行车骑行后要有序停放在规定的区域内,未设置停放区域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不得在黑色路面、消防通道、盲道等其他规定的禁停区域内停放。
“一盔一带”,小事不小,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从日常做起,细节做起,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告别交通出行陋习,努力做到“骑乘戴头盔,自觉遵法规,为城市增辉”,共同营造一个安全、规范、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怀安县幼儿园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