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暖心 与爱同行
通 知
尊敬的各位家长:
2024年秋季学前教育资助工作正式启动!根据区教育局文件:望教通【2024】8号《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前教育资助工作的通知》,现将2024年秋季学前教育资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申报对象
在我园就读的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主要包括以下八大类:
1.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幼儿
2.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幼儿
3.特困救助供养幼儿
4.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5.烈士子女
6.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幼儿及残疾人子女
7.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8.建档立卡困难职工子女等特殊困难群体
对家庭经济困难农村独生子女和农村双女户家庭幼儿,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02 申报流程
1.幼儿园通过多途径和方式,做好资助政策宣传工作,及时公布资助信息,对本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进行调查摸底。
2.对符合补助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 幼儿园工作人员在 “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中的重点保障人群模块中找到该幼儿,并全屏截图该幼儿信息及贫困类型作为贫困幼儿的佐证材料。如若幼儿符合资助条件,但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中的重点保障人群模块找不到该幼儿信息,幼儿园要求幼儿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3. 各幼儿园成立由幼儿园行政、班主任及幼儿家⻓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按照资助政策及要求进行评审,签署评审意⻅,初 步拟定资助名单。
4. 各幼儿园将拟资助名单在园内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接受幼 儿家⻓和社会的监督,公示期不得少于5 个工作日。
5. 公示无异议后,各幼儿园建立受助幼儿档案,将拟受助幼儿名册报各片区校 ,片区校审核汇总后报区教育局财计科 ( 320室)。
6. 区教育局对受助幼儿名册进行复核后报区财政局请款。
7. 各片区校将受资助幼儿家⻓信息录入财政 《阳光审批》系统。
8. 区财政局根据受助幼儿人数及资助标准将资助资金拨付区财政局信息中心。
9. 区财政局信息中心通过财政“一卡通” 系统发放资助金。
03 补助标准
资助标准为每生每期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