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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对拒收现金行为说“不”

创建于03-21 阅读249

近年来,非现金支付方式的广泛应用给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积极、深远影响。但是,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地域差异大、城乡发展不平衡,消费者支付需求多种多样,现金支付习惯和偏好仍然广泛存在。近年来,流通领域人民币现金使用出现了一些新问题,群众反映强烈。如一些消费者在旅游景区、餐饮、零售等行业商户消费时被拒收人民币现金,既损害了人民币的法定地位,也损害了消费者对支付方式的选择权。

为此,人民银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出台整治拒收现金公告,进一步规范社会经济主体对支付方式的选择和应用。

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未来要构建长效机制,打造良好的现金流通环境。首先做好宣传。现金在支付功能之外,还具有培养财富观念、传播文化、维护国家形象等多方面价值,相关部门应引导公众正确看待现金的地位和作用。其次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提升现金服务水平,提供安全、便利的现金服务。商户要在确保接受现金的基础上,提供多元化支付方式,满足消费者需求。再次,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推广非现金支付工具时,不得炒作“无现金”概念。各类主体要换位思考,协商解决好支付方式选择问题,合理反映诉求。各地在建设智能化、信息化城市过程中,要注重保障全体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全社会自觉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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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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