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关心资助贫困学生,是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一项重要工作,随着国家对教育扶贫工作的扎实推进,学生助学力度不断加大,助学政策不断完善,助学内容越来越丰富。为了使家长清晰幼儿资助政策,文都乡故地幼儿园特在此向您宣传学前教育阶段资助政策。
1.资助受助范围
在我县教育主管部门依法审批设立的公民办幼儿园就读且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适龄在园幼儿。
年龄段: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
2.资助对象
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幼儿园小班、中班、学前一年教育(含幼儿园大班及学校附设学前班)在园幼儿中的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学生、低保边缘人口、特困救助学生、孤儿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幼儿、残疾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学生、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残疾人子女学生、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等13类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享受保育教育费资助政策。
3.资助标准
农村(含乡镇)幼儿园每生每年不低于1200 元,城镇(城市及县城)幼儿园每生每年不低于 800 元。
4.注意事项
如发现或核实学生(或监护人)提供虚假信息和虚假资料行为,将取消相关资助,并承担相应责任。
资助政策衔接
小贴士:
学前一年(含幼儿园大班及学校附设学前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享受“学前一年教育资助政策”与“学前三年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扶困资助政策”的较高标准,不重复享受。已经纳入贫困家庭幼儿减免保育教育费范围的幼儿,不重复享受。对民办幼儿园,按资助标准实行等额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