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共享单车的管理,针对房镇辖区个别点位共享单车管理中暴露出的调度不及时、超量投放车辆、局部淤堵阻碍交通等问题,根据前期摸排,房镇中队对辖区共享单车开展集中整治。
哈啰、青桔共享单车在盛湖路齐盛湖北门长期占用人行横道存放共享单车,摆放混乱,造成脏乱差现象,仿佛停车场一般,挤占行人出行路线,甚至存在部分僵尸车辆,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秩序,王大队指示房镇中队依法依规其长期存放车辆进行查扣。
共享单车运营公司超量投放、调度不及时等问题,已违反《淄博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十四条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应当做好共享单车停放秩序管理和运营调度工作,及时清理违规停放的共享单车。房镇中队依据《淄博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五十三条共享单车运营企业超量投放或者未及时清理违规停放共享单车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共查扣超量投放青桔共享单车330辆,哈啰共享单车145辆,查扣调度不及时造成超范围停放哈啰共享单车40辆。房镇中队将约谈各共享单车运营公司,对其作出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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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单车,更应共享文明。下一步,房镇中队将继续加强共享单车管理工作,打造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让规范有序停放的共享单车,成为展现城市文明的一道亮丽风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