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宣传进校园,普法护航助成长

城郊乡余庄中小学
创建于03-20
阅读 2832
收藏TA

需扫码在手机上打开
文章后点击更新提醒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在法治的蓝天下,未成年人的法律教育与保护,更显其重要性。为筑牢未成年人法律意识之基础,预防违法犯罪之苗头,2024年3月20日中午,由洛宁县民政局牵头,在余庄中小学阶梯教室举行了洛宁县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进村(居)暨未成年人保护法宣讲活动。

参加今天宣讲活动的有洛阳市优秀律师,河南太洛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水英老师,洛阳市慈善联合总会常务理事,高级心理督导师张丽君老师,洛宁县民政局副局长吉鹏周,洛宁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主任赵辉勇。

今天为我们做宣讲的是张水英律师。张律师,四川大学硕士学位,河南洛太律师事务所木兰婚家律师团队主任,洛阳市律师协会婚家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洛阳市优秀律师,洛阳市优秀党员律师。她今天宣讲的题目是《未成年人保护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张律师用深入浅出、图文并茂的讲解,让我们详细了解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具体内容,知道了未成年人享有的各项权利,也明白了如果遇到不法侵害,该如何去寻求帮助。

同时,张律师也用真实的案例和专业的法律知识,告诉大家,未成年人犯罪也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我们要警钟长鸣,及时矫正不良行为,远离违法犯罪。

宣讲结束后,同学们来到校园,在宣传展板前认真观看青少年法治教育和校园安全教育的内容。

学校将以此次宣讲为契机,开展一系列主题教育活动,让全体学生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做一个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好公民。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实施是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重要保障,然而,只有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合作才能真正实现未成年人的保护和关爱。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为加强未成年人保护而努力,为他们的未来铺就一条光明的道路。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共同见证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社会的繁荣与进步作出积极贡献。

阅读 2832
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