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幼安全】——从“头”做起 幸“盔”有你安全提醒

金~小铃
创建于2024-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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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家长朋友们、老师们:

      您们好!

     电动自行车作为短途出行交通工具,方便、节能,深受大家青睐。但由于部分骑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交通违法行为时有发生,致使涉及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频发,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较大损失。

      安全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防止85%的头部受伤,是骑行者遇到危险时的最后一道防线。为此,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01



      骑乘电动车出行时,一定要自觉佩戴好安全头盔,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02

      购买头盔时,不要贪图便宜,一定要购买经过检验合格的头盔。

03

      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年满16周岁,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名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并带头盔,搭载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16周岁以上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

04

      积极劝告身边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乘坐人,出行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

05

      要自觉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知法、守法,自觉养成文明出行习惯,若违反交通安全规则,会扣车扣人,持头盔到相应地方取车。

      佩戴头盔,安全出行,小小的头盔有着大大的意义。青田县启明幼儿园将继续倡导教师、幼儿、家长继续增强安全意识,相互提醒,相互学习。同时,幼儿园将更大幅度的将佩戴头盔安全出行的意识向周围的社区和家长传递、营造安全、有序和谐美丽的校园环境及周边环境,为平安校园贡献一份力量。

      生命只有一次,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绿色、文明的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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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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