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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师一中举办模拟法庭活动

唐宋元明清
创建于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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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概述

模拟法庭是为了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培养学生的辩证思维和口头表达能力而开展的一种活动。本次活动于3月20日在十一师一中顺利举办,学生分别扮演律师、证人和法官等角色。活动期间,学生将对校园霸凌案件进行辩论和辩驳,最终由评委团进行点评。

评委团成员

乌市新市区法院审判委员杜阿贤庭长

十一师司法局陶炳晨副局长

十一师司法局第二司法所王奕人所长

十一师团委孔晓娟书记

十一师一中杜军刚副校长

十一师一中综治办见才福主任

十一师一中德育处袁婧副主任

庭审过程

在模拟法庭活动中,学生们分工明确,各司其职。法官同学严肃公正地主持庭审,对案件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和审理,确保了活动的顺利进行。检察官同学充分展示了他们的辩论能力,从法律角度对被告进行了严格的质询和辩驳,使整个庭审过程更加严密。辩护律师同学则充分发挥了自己的辩护技巧,积极为被告进行辩护,充分展现了自己的辩护才能。

同时,证人同学也积极扮演自己的角色,提供了丰富的案情细节,为庭审增添了更多的真实感和紧张感。 在庭审过程中,同学们积极互动,充分展示了他们的辩论技巧和表达能力。他们能够理性地分析案情,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克服了紧张和不安的情绪,表现出了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辩论能力。

在法庭辩论环节,同学们能够理性地陈述自己的观点,充分发挥自己的辩论技巧,使整个庭审过程更加生动和精彩。

评委团点评

评委团根据学生的表现,进行了犀利的点评。比如: 在法庭准备当中,过于注意法庭上的事项,对法庭外的程序诸如审问、侦察等尚缺乏了解;另外,同学们在做自己角色的时候缺乏在实践中应有的那种对所担任角色的负责精神,大家只希望把模拟法庭做好,却忽略了角色中应有的职业精神,比如,辩护人缺乏和自己的委托人交流,被告不积极为自己辩护等等。

通过本次模拟法庭活动,学生们增强了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提高了辩证思维和口头表达能力。同时也增强了全体教师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撰稿:张泽谊

图片:见才福

审核:见才福

十一师一中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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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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