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曾开言先涂鸦:妻廷英在法院工作整整40年,转眼退休近两年了,感慨良多。前向时省高院与南大搞了个“江苏法院人~口说历史”的活动,各市选一名从事审判工作时间长的同志讲述个人在岗经历,并要求有个人自传、有时间跨度的长文和图片,作为史料展现我省法治建设的进程,以此激励后人。经泰州中院推荐,廷英承担此项任务。她克服公益活动多、家务事重等矛盾,利用断断续续的空闲时间,在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的时空里,在往事烟云的工作经历中,在“繁花”的生活琐事花丛中,掬点看似还不错的花花草草,整成带着昨日记忆还有点露珠的一捧花束,献给一直关心支持她的家人、同事和好友,分享她的喜悦。
繁花渐落,岁月静好。“往日岁月去难移,人生无悔仍前行”,涂鸦此句共勉。
个人自传
我叫瞿廷英,性别女,上世纪60年代初出生,1981年1月参加工作,大学文化。在法院工作整整40年,我有幸见证了我们国家从改革开放到当下新时代的伟大变迁,目睹了我国从“法制”到“法治”建设的曲折进程,并有幸参与了这场从“有法可依”到“执法必严”无比壮观的司法实践。
我的姓名是祖父起的,他希望我长大后巾帼不让须眉。父亲家贫早年投身革命,是位“抗日”干部。从我记事开始,一直受到父辈们传统的革命教育,这让我渐渐地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有了初步的认识,为我的世界观、人生观的形成,打下了一辈子“为民服务”的深深烙印。回顾过往走过的“一甲子”,我内心非常感慨,感恩父亲对我的教育,家庭对我的支持,组织对我的关心和同事们的帮助,为我搭建了展现自我、实现价值的舞台,让我在组织和社会中获得了认可和尊重。
幼年时期,我懵懂地经历了“文革”,父亲虽受到“造反派”批斗、殴打和侮辱,但对党、对人民始终忠诚不渝。他常对家人说,不能忘本,没有共产党,就没有咱们家,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要始终记着怎么为党、为人民做好自己的事。
步入小学,我心中对江姐等英雄人物充满敬意,决心要像他们那样充满革命理想,不畏艰难,不怕牺牲,为我党和人民奉献一切,这一信念让我终身受益。在小学、中学阶段,每学期都被评为三好学生。记得读高中时,校团委在全校还开展过一次“向瞿廷英学习”的活动,这是对我人生道路上的鼓励和莫大的鞭策。1978年,高考制度恢复的第二年,考入扬州师范学院,我非常珍惜这一提升学业素质的机会,争分夺秒,刻苦学习,与同学互帮互助,每年都获得优秀学生,当选为校团委组织委员。
大学毕业后,起初在仪征胥浦地区中学(现为南师大第二附中)任教。为了向教学经验丰富的老师学习,取得较好的教学效果,我经常到扬州中学听课,学习优秀老师的教学方法。我所任教的班级在全校平行班中脱颖而出。
“检、法”机构恢复后,1982年初,我调回家乡兴化法院工作。为适应专业要求,我又一次参加全国成人高考,考入华东政法学院,专攻法学专业。在学习期间, 每年获优秀学员。在法院工作的整整40年,是我人生中度过的最珍贵、最令人难忘的岁月,有幸成为国家法治建设的建设者和实践者。在兴化法院工作期间,曾任审判员、庭长。1999 年,我调入泰州中院工作,在民一庭、民二庭、立案庭等多个审判岗位担任庭室负责人。我和我所在的庭室每年各项考核指标都居全院前列。我认真履行审判委员会委员、法官协会秘书长、女法官协会副会长、会长等职,得到领导、同事们和有关方面的肯定。
数十年的审判工作,我始终严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在法律规定的框架下,不断探索审判方式方法,审结数千件民商事案件,为民解忧,为企业解决纷争,无一错案,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我注重对司法实务的研究, 依法维护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在省高院、最高院、全国妇联等有关方面举办的涉及公司法、合同法、婚姻法等学术研讨会中,撰写30余篇调研文章,多篇荣获嘉奖,曾出席最高院、全国妇联举办的婚姻法等法律修正研讨会。我热心公益,经常利用业余时间到学校、企业、社区等场所以案释法,举办公益讲座数百场,现场解决许多孩子们的烦恼、职工和居民的心结。几十年来,组织对我充分关心和肯定,给予我无数荣誉,连续受到法院及相关单位表彰,数次荣立三等功,获最高院颁发的荣誉天平奖章。
2022年4月退休后,我热心关怀下一代的工作,发挥余热,根据不同的普法人群制作法治宣讲课件,得到许多热心人,尤其是老伴的支持和帮助。受聘为市中级法院关工委副主任,市中院关工委的工作得到市关工委的表彰。
“莫道桑榆晚,为霞尚满天”是我喜欢的诗句,余生我将老有所为,展现人生晚年的价值,珍惜过去的荣光、永葆政治本色,继续以身作则,发挥一名普通党员的作用,用自己的经历和故事教育激励孩子们,努力为社会的繁荣和进步,贡献自己的力量。
初心不变四十载 为民解忧终无悔
目录:
风起缘起,赓续红色血脉
初出茅庐,五年奠基
十年春华秋实,千锤百炼
二十五年尘与土,琢璞成玉
继往开来,拥抱未来
风起缘起,赓续红色血脉
1962年4月20日,我出生在江苏省兴化县一个贫苦农民的家庭里。在我小时候常听我父亲瞿中桂回忆过往的经历,感叹往事。父亲说,在旧社会,我们家境情况形容起来就是“上无片瓦下无寸土”,加之当时的各种苛捐杂税,辛辛苦苦忙活一整年,几乎等于白忙活。屋漏偏逢连夜雨,就在这本就贫困交加之际,我的祖父被日本鬼子抓去当劳工,死里逃生;我的姐姐不幸患上了天花,家里的经济情况无力为她请医生医治,最后惨死在破庙里。也许是习惯了苦难,在共产党来之前,对于当时的人来说,从来没有想过自己未来要做什么,只关心还能不能吃到下一顿饭,大概就觉得这辈子就这样认命活着了,但是共产党的土改队来了后,慢慢发生了变化,教我们读书、认字、搞土改,带领劳苦大众闹革命,才把我们家从死亡线上救下来,经过土改,分到土地拿到“耕田证”,再也不用被地主阶级剥削和压迫,让我们吃饱了饭,我们一家都得到了实惠,为了保护来之不易的胜利果实,我的父亲义无反顾的参加了革命。
我有幸生在新社会,记得我父亲常对家人说,没有共产党,就没有咱们家,没有共产党,就没有咱们新中国,要始终记着怎么为党为人民做好自己的事。父亲还说过“要老老实实做事,堂堂正正做人”伴随着父亲的谆谆教诲,我从懵懂少年一步步成长为党的法律工作者。虽然我的父亲从不训斥我,但以言行所折射出的高尚品德时时刻刻感召着我不断前行。我小时候,父亲经常和我说起他所经历的艰苦卓绝的战争年代,说到当年几天几夜没饭吃,照样打得鬼子嗷嗷叫。还乡团到处悬赏捉拿,照样深夜潜入敌窝打得坏蛋团团转。妈妈心疼我的哥哥姐姐,要父亲想办法弄点粮食,我的父亲说不能搞特殊。后来妈妈流着眼泪告诉我,因还乡团到处散布已活捉了我父亲的谣言,妈拼命去寻找,可找到后我的父亲不让母亲停留片刻,叫她赶紧离开。我现在知道我父亲无论在战争年代,还是和平时期都不会搞特殊,不会谋取私利,不会有辱共产党人的名声。在我的记忆里,父亲整天忙于公务。吃饭快得像打仗一样,组织一旦安排了新的工作,马上就打起背包。1962年,我的父亲放弃省城的工作,到贫困的老家兴化林湖公社,发动群众种胡萝卜,解决百姓的缺粮问题。1967年,不畏“造反派”的冲击,到兴化化肥厂主持大局,不辞劳苦,想方设法,紧紧依靠工人尽快恢复生产,避免了武斗造成的破坏局面。家乡来人,父亲会亲自为他们倒茶做饭,特别是到城里就医的乡亲们来我家,父亲总会热情安排在家里住宿,并给予悉心照顾。我至今记得,父亲那时常让我叫他们表叔,后来我对《红灯记》中李铁梅唱词:我家的表叔数不清,他比亲戚还要亲。倍感亲切!那时,父亲还经常发动全家捐款救济灾民,可自己没穿过一件像样的衣服,一件过冬的内衣不知打了多少补丁,现在我愈发地理解我的父亲,理解父亲心中始终装着百姓的情怀。也正是在我父亲精神的激励下,在法院工作的这些年,我以父亲为榜样,常告诫自己不能精神颓废,要思进取,努力当好一名法官、庭长、支部书记,无论审理什么案件,都不能脱离群众,要设身处地为老百姓着想,要带着感情,抱着诚心,想方设法解决他们的诉求和困难。在法院这个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大家庭中,我经受了锻炼与考验,得到了认同、理解和支持。回顾从事民商事审判40年,留给我很多令人难忘而美好的记忆,总结起来,可以用五年奠基,十五年磨炼,二十五年耕耘来概括。
初出茅庐,五年奠基
1983年是我人生的重要转折点,我是扬州师范学院毕业的,起初大学毕业后,我从事的是中学数学教学工作,由于当时法院正缺少工作人员,我服从组织的安排,由教师岗位调至兴化法院。当时的全院工作人员只有十多个人,条件简陋,人力、物力、财力都很紧张。在部门设置方面,审判业务部门仅仅划分为民庭和刑庭,当时的婚姻家庭、经济纠纷案件都是民庭办理,刑事案件也都是由刑庭一个部门统筹管理。综合业务部门这块,就是由办公室扎口负责,包括收发文、法警调度、后勤管理等职能。人员上的不足,就决定了我们每个人都得当多面手,一人多岗,同时兼顾好几份工作,就比如说我当时就是同时担任打字员、书记员和法警的工作。那时我们是没有电脑可以用的,打字工作都是用铅字打印,为了保证工作效率,我用了很大精力把字盘记得倒背如流,这样才能保证我有更多的时间参加到庭审工作当中去。一天的工作安排基本上是白天充当书记员和法警的角色,晚上用铅字打印机把审判员书写的法律文书打印出来,差不多一天只能睡四五个小时,虽然辛苦,但是我想到这是在为一方平安做贡献,就始终充满激情。那时兴化法院全院就只有一辆警车,不能满足日常办案需求,我们在附近郊区或者城区办案的时候,都是靠步行或者骑自行车,到了偏僻遥远的乡村,偶尔能够搭上三轮的农用车,或者能够蹭上一条小木船,就非常开心了。在那时看来,这已经是很奢侈的办案条件了。有时候一天要走几十里的路,所以大家包里总是放一双解放牌的球鞋,随时准备穿上。
除了物质上的困难,我们开展业务方面也需要面对很多挑战。在那段岁月里,审理民商事案件很难寻找相应法条,可以参照作为办案指引的明文规定严重匮乏, 大量的案件都是依靠司法政策来进行调解和判决的;同时,法院队伍中大多数是转业干部,很少有人是从专业的法律院校毕业的,那个时候我们对法律知识充满了渴望。
我进入法院工作的时候,恰逢轰轰烈烈的“严打”时期。随着改革开放的进行,经济领域内的刑事犯罪逐渐增多。一些不法分子乘改革开放之机,利用单位急需紧俏物质和商品,虚构货源,签订假合同进行诈骗;还有的人利用职务之便,内外勾结,贪污、盗窃国家和集体财产等。1982年上半年,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犯罪的决定》,从重打击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贪污、盗窃、诈骗等经济犯罪。1983年开始的“严打”,为了达到“从快”的目标,本来应该相互独立、相互制约的公安、检察、法院三家合为一体,这段时间待处理的案件数量激增,我原本在民庭担任书记员,后来分工不分家,经常担任刑事审判的记录工作。在参与了大量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对于作为辅助人员的我来说,这是磨砺的5年。我跟在庭长、审判人员后面办案件,看到了他们公正无私、热心为民的审判作风,让我受益匪浅。在这五年里,我看到了很多民商事案件当事人,由于法律知识缺失,不知道维权,合法权益不能够及时寻求法律救济,原本安稳的生活变得风雨飘摇;刑事案件审理中,我也看到了许多令人扼腕叹息的悲剧,犯罪分子当中固然有罪孽深重、穷凶极恶之辈,也有因为无知一步踏错之人,特别是一些未成年人。看到这些不幸,我的心里总想着做点什么,这也就是为什么我当下退休后乐此不疲地到学校、社区等基层 “以案释法”法治宣传的重要原因。
十年春华秋实,千锤百炼
经过五年的沉淀,在组织的关怀、前辈的指引下,我开始正式走上审判执行工作一线,开启我的法官生涯。在我法官生涯的前十年里,我主要在基层人民法庭工作。当时为了保证能够顺利执行,节省人力和物力,基层人民法庭采取的是审执合一模式,执行工作由审判人员合并实施处理,在这种情况下,审理案件除了法律适用方面的问题,更需要考虑这个案件是否能够通过调解的方式求得化解,能够取得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经济效果。
自古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在基层人民法庭,婚姻家事案件是日常工作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这类案件非常考验法官的综合能力,需要做大量的调查工作,要从婚前基础、婚后感情、导致夫妻矛盾的原因、夫妻感情的现状等方面做出分析研判。而这些工作都不是“坐堂办案”就能够完成的,必须要深入到田头、床头、单位去,不同于现在“谁主张,谁举证”的证据规则。在那个年代,人们的法治理念很缺失,需要法官引导去查证,有时候当地的街道办、居委会主任,村里的村民委员会主任,他们都配合我们深入到当事人的家里面,有的甚至和当事人双方一起生活,指导他们怎样把这个家庭搞得兴旺、搞得和睦,大量的案件都是通过调解让当事人重归于好,让一个家庭破镜重圆。我还记得当时有一对夫妇已经到了破裂的边缘,我当时正好怀孕了,到现场去看他们家里的财产。当时男方情急之下摔了日光灯管,导致我也不慎摔倒在地,后来双方当事人看到我一个怀着身孕的大肚子法官为了劝和费心费力,同意调解和好,最终破镜重圆。每次看到一个个支离破碎的家庭重归于好,我的内心都会感到满满的成就感。
一滴水,能折射太阳光辉;一桩案,能彰显法治道理。在我看来,每一个案件都是一个生动的教材,如何增强我们的司法权威,如何让老百姓相信我们,需要我们内心始终装着人民利益,用小案例阐述大道理,用身边事传递正能量,那么人民群众自然会全力地维护法院形象,法院开展工作也就会容易很多。正是因为我们法庭在公正裁判同时,把法律蕴含的道理讲清楚、讲透彻,所以我们法庭的威望和信誉很高,调解率也非常高,大多数案件都能很快调解结案。我印象最深的是,我和书记员两个人因为调解一起赡养纠纷,拖得比较晚,天已经很黑了,回去的路很远,当时我们都穿着法官制服,我看到有一辆农用三轮车,我就从很远的地方招手,一开始我以为他顺路,后来我知道他是专程送我们的,这个事情让我非常得感动。
当时我曾经办过这么一个案子,在当地影响力很大。一个年过70的老爷爷,他以经营粮食为生,他先收农民的粮食,然后再转卖给乡镇的粮站,这个老爷爷没啥证据意识,平时送完粮食就简单的在本子上记录今天送了多少粮食给粮站,送完后也没有在第一时间去要粮款。那时和现在不一样,有事微信上说一下就行,货款就这么拖欠下来了,到了年底的时候,由于资金都很紧张,他有几万块钱的粮款得不到回笼。因为他没有将钱给各家农户,债主上门要债,儿媳离婚,妻子反目,他到法院来打官司,晚上都舍不得花钱,一张塑料布解决他的住宿问题。面对这样一个案件,我们需要解决的就是怎么来引导当事人提供证据,证实他给了这些粮站多少粮食,我们根据他记的流水账,跑遍了上面记载的粮站点,找到粮站负责人,调取会计账单,一笔笔的比对账单,逐一核对没有给付的货款明细,最终依法作出判决,挽回他的经济损失近2万多元。在那个年代,不到1万元就可以买到一座像样的房子了。当这个老爷爷拿回货款后,想要拿一部分钱给法庭,说一定要感谢法官,因为当时我们自己掏腰包给这个老人安排食宿。当时我印象特别深刻,这位老人当场跪下来痛哭流涕,说是法官救了他,救了他们全家,我们赶忙搀扶起老人。我想身为法官,我们应当怀有这么一种情怀,一种为民的情怀,就是头拱地也要把人民的事办好。
当然,也不是所有办的案子都得到理解和支持,我记得有一起鱼塘承包合同纠纷案件,我们依法判决承包人要给付村里鱼塘承包款后,承包人拒不执行。在强制执行时,我跟他讲明了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但是承包人仍然不履行相应的义务,我们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15天的强制措施,在他拒收法律文书的情况下,采取留置送达的方式,请当地的村主任和书记签字作证。将他司法拘留后,他的儿子威胁我,说我是违法把他父亲抓起来的,他父亲根本没有签字,后来我把送达的所有手续展示给他儿子看,我说你父亲没有签收不影响执行,我们是留置送达的,你威胁我,我是依法办案,我不会害怕的。他知道跟我说了,我不怕,然后就用家人来威胁我,说他知道我还有一个小女孩上幼儿园,总有一天要我付出代价。当时说老实话,我心里确实是一颤,因为我在想我心爱的女儿有什么闪失,我怎么对得起孩子呢?但是思前想后,我不能因为他这么吓我我就腿打软,我犹豫了一会儿,就跟他义正言辞地说,你别吓我,我要办好每一个案件,包括你的,如果说你想对我的家人怎么样,自有法律保护我,你也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如果你真的想帮你父亲,你就想办法协助你父亲履行相关的义务,我们可以依法提前释放。正是看到我坚决捍卫法律权威的态度,他再三思量后,帮助他父亲履行了相关的义务,随后我们对他这种威胁行为进行相应训诫,并依法提前解除了他父亲的司法强制措施。可以说,通过这个事情也是对我个人意志的磨砺。我想,如果在和平年代,我们就被这样一个当事人几句话吓倒,那还谈得上依法公正处理好每件案件吗?在战争年代,前辈们抱头颅洒热血,不顾身家性命,在和平年代,我们又有什么好惧怕的呢?我心里一直怀着这样一个信念,所以我在办案过程中,无论遇到什么样的挫折,我都很有底气,有勇气去克服它、去战胜它。在这10年当中,我通过大量案件的办理,提升了我的意志,提升了我的能力,特别是增强了我的为民情怀。我们现在说人要有精气神,这对于我们法官来说是格外重要的品质,身为一个法官,一定要有这么一种精神面貌。
在这十年里,也是我向一名专业化法官转型的十年,作为一个半路出家的法官,我对法律知识非常渴望。我记得,我当时参加华东政法学院法律专业考试的时候,白天工作安排地满满的,只能利用晚上的时间复习,晚上瞌睡了就用冷水洗脸,逼迫自己打起精神。再者,我们那时在乡下,晚上一点灯蚊虫就很多,被蚊虫咬的静不下来心看书,我就穿着雨鞋,把裤脚扎起来,坚持挑灯夜读。在华东政法学院函授学习期间,我每年都是优秀函授学员,我觉得要做好一个法官,光吃苦不行,还要练好看家本领,要有专业的法律素养,必须对法律知识足够熟悉,才能办理好各种复杂疑难案件。审判之外,一个合格的法官还需要掌握基本的调查研究能力,对审理过程中发现的新问题、新矛盾要及时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合理的意见建议,更好地服务大局、服务人民。
我当时处理过一个出嫁女土地补偿款的案件,出嫁女到了婆家,她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还保留在原来的娘家,但是她的土地补偿款被原来的村已经分给到其他人了,为此她诉至法院,要取得这一笔土地补偿款。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规定,她的财产权益应当得到保障,但是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村民小组、村委会有自治的权利,而且这些补偿款已经分到全村的各家各户了,她的权益很难再获得救济。当时对这个案件,我进行了深入的思考,如何将妇女的权益真正落实到位。为此,我做了广泛的调研,围绕这个问题专门写了一篇文章《完善妇女权益保障制度之我见》,就是从这个案例入手,谈谈对完善妇女权益保护的想法,这篇文章有幸被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推荐到最高人民法院和全国妇联举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改研究会,并被邀请作为代表发言。发言现场,虽然我学历是最低的,我的年龄也不是算高,但是我的发言获得了热烈掌声,我感觉收获满满。研讨会上,我有幸结识了许多法律方面的专家,特别是保障妇女权益方面的一些专家,经常跟他们联系,我在审判实务当中遇到一些疑难问题,就向他们讨教。我想,我们作为一名法官,行使司法审判这种神圣的职责,是需要时常进行理性的思考,不但要办好案,还要在办案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我们国家法律制度的完善、法治建设的推进,尽我们的一些力量。
二十五年尘与土,耕耘收获
有幸伴随国家的司法改革和法律的不断完善,人生道路上始终有一股催我前行,挑战自我的动力。作为一名法官,退休后回顾一路以来的风风雨雨,我很自豪,我能够拿出一批值得经常回味、可以拿出来讲给子孙后辈去听、去看的案件和裁判。作为一个半路出家的法官,我在沉淀中不断打磨自己,让自己从懵懂到成熟,逐渐成为一名可以独当一面的专业法官,打造出了一批典型案例。
记得在审理一起肯德基英文帐单案时,我虽作了认真准备,但由于全国多家媒体高度关注,我内心还是忐忑不安。该案不仅涉及消费者知情权问题,还涉及到外资企业在我国经营的规范性,乃至于民族尊严等热点问题。肯德基90年代才进入中国市场,在21世纪初,肯德基在咱们地区还是个新生事物。有一个英语老师周末闲暇时带了几个朋友到肯德基去用餐,几个人点了四五样,服务员把点餐单送来的时候,他的朋友提出,这个点餐单怎么写的都是英文,哪些上了,哪些没上,我们也看不懂呀。虽然这个老师他自己能看懂英文,但是听朋友这么一说,他当时民族感油然而生,在中国的土地上搞经营怎么不用中文,当场就要求送餐员拿一份中文的账单,由于前台软件只设置英文选项,就没办法满足这位英语老师的要求,事后,这位老师就一纸诉状把这家肯德基分店告上了法院。这个案件的核心争点是肯德基有没有让消费者获得知情权。经过现场调查取证,我们发现虽然点餐单都是用英文写的,但是在点餐过程中,店里面是有配套图像展板的,服务员为客人指明点餐对应的食品图片,做了详细的解释。这个案件我们得到多方支持,我分别请教了中国工商总局,还有消费者协会。虽然最后没有认定肯德基的服务侵犯消费者权益,但是我当时就想这个案子不能这么结束。判决后,我们就采用司法建议这么一个基于审判衍生的社会治理手段,建议肯德基使用中文账单,肯德基方在收到我们的司法建议后,也作了积极回复,并且以此为契机,各地的肯德基都开始提供中文账单。我特别感慨,许多我们生活中习以为常的事情,其实背后都是前人不知道付出多少努力推动形成的成果。
现在想来,我们法官要敢于开先河,每次办理一件新型案件都是一个探索的过程,要在探索过程中,逐步增强我们服务大局的能力。春兰集团曾经是泰州地区的龙头企业,2002年春兰集团斥资3000万元人民币购置了型号为EC135/B7009直升机,产自德国,当年国内只有5架,性能十分先进,能在空中完成各高难度动作。经民航总局批准,由青岛直升机航空有限公司代购并负责执管。9月16日,青岛公司驾驶员夏仁杰、王春驾驶B7009直升机在下午1时18分由宁波栎社机场起飞,在浙江余姚天下玉苑风景区上空低空盘旋了几个大圈子后突然坠落,造成机上人员4死3重伤的不幸后果。事后不久,春兰公司给死伤人员的家属支付了赔偿后,便走上了保险理赔的道路。早在2002年买下直升机后,春兰公司就开始在某保险公司投保包括“飞机机身一切险”、“法定责任险及法定责任险之扩展战争险”在内的飞机险。2004年6月22日,春兰公司连续第三年投保。不过这次变成了三家保险公司共保,份额分别为50%、30%、20%。春兰公司将本次事故的理赔材料收集完毕后,向三家保险公司提出了3800多万的巨额索赔。由于三家保险公司拒绝赔偿,2004年12月24日,这起保险合同纠纷由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对于这个案件,我们做了大量的调查取证,依据《保险法》等相关规定作出有利于春兰公司的判断,判决三家保险公司赔付3064万元,对挽回春兰公司的损失起了非常大的作用。各方面的效果都非常的好,这起案件的法律文书后来也入选为最高人民法院的优秀法律文书。
除了审判工作外,普法工作也是法院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对于我来说,之所以选择投身普法事业,也是带着情怀的。我曾经办理过一个校园伤害的案件,是一起氢气球引发的悲剧。当事人是一个6岁的孩子,班上的老师说明天是六一儿童节,你们小朋友每个人都要带一个氢气球过来,这个6岁的孩子在家人的陪伴之下,就在学校门口专门卖氢气球的个体商贩那边买了氢气球。就在买氢气球过程中,由于氢气泄漏引起燃烧,这个小孩从头到脚烧成了一个火团,直接导致重度烧伤,我办理这个案件的时候,卷宗里的图片都不敢看。基于这个案件,我想到了校园安全问题,校方有没有过错?如何认定这个过错?当然,现在民法典对于这方面已经有了明确的规定,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围绕这个案件,我就调研了大量涉及校园伤害事故的案件,并以此为基础,到各个地方做了很多关于校园伤害的专题讲座,主要目的就是让我们的学校,让我们的家长,让我们的社会共同关注孩子的健康成长。我想,当我们遇到一个典型案例的时候,我们应当尽可能的再跳一跳、够一够,总结共性的问题。这个案例审结后,央视今日说法进行了播放,我们形成了比较详实的调研报告。所以我现在看到民法典关于校园责任的规定,我感到收获满满,正是由于许许多多、成千上万的法官付出的辛劳,才推动了法律规定的不断完善。
继往开来,拥抱未来
著名作家史铁生说过:惟有奋斗能绽放生命的光彩,惟有奋斗能拥抱美好的未来。看到法院每年新进的新人,我的内心感到很欣慰,这里就法院人的成长想说些心里话。
第一,要以信仰铸造忠诚。怎么样成为一个合格的法院人,合格的法院人无论是从事审判工作也好,从事审判辅助工作也好,我觉得都要时刻牢记您是来干什么的?我们要不忘初心,要有自己的信仰,这是我多年的切身感悟。我们要有多去想一想革命先烈的心态,他们为什么有这种勇气抛头颅洒热血?为什么他们有这种奉献精神?重点就在于信仰,当拥有了这种信仰,才能铸造永不放弃的信念,否则的话遇到一点点困难,就会有畏苦怕难的情绪。
无论是我在政治部工作的时候,还是我在庭里的时候,我一直说,我们不能够忘记党,不能忘记人民,特别是一些西方媒体宣传的一些错误思想,我们要坚决发声抵制。尽管我们的党从他创立到发展过程中有过波折,但是,没有党就没有我们的新中国,要始终记住这个,我在成长过程当中,我的父亲经常说,没有共产党就没有咱们这个家。我们在办理案件当中,要时刻想到党,是党给了我们这样一个工作的环境,这样一个条件,这样一个和平的年代,那么我们不能辜负,要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上。我们要把感情渗透到办理的每一起案件当中,带有温度的司法,我觉得才是一个有说服力的司法。我父亲跟我说过一句话,没有老百姓就没有我们,当时敌人可以随时把我们抓起来,是老百姓用生命保护我们。我们始终要有司法为民的情怀,把法治的精神融入到百姓心里,以法为天,以民为本,用这种信仰去铸造忠诚。我们要忠实于职业,忠实于法律,这个是一个基础。就像大楼一样,你没有这种地基是不行的。这不是个口号,要落实到我们的一言一行当中。
第二个,要以勤奋成就事业。勤奋是成功的基石,它可以帮助我们跨越困难,实现个人成就和事业突破。把审判工作当做一种对国家对人民有益的事业去做,这个靠什么?要我们的勤奋。怎么勤奋?要有明确的目标,激发自己的动力和热情,努力地追求成功。想当初我虽有师范学院的文凭,但进入法院后,我设定必须尽快取得法律专业这个目标,有了目标,就设法克服困难。记得在华东政法学院函授学习,最后一次考试时,我怀有身孕,已临近产期,为防止颠簸,乘船前往上海,考场上监考老师都在担心我,但我圆满的完成了各科考试,取得了毕业证书。另外,要建立科学规律的工作习惯,保持高度专注和投入。记得庭里同事曾跟我开玩笑说:“一屋子的人都在讲话,都不会影响你撰写法律文书”。我们在工作中要杜绝办事拖延的坏毛病,每项工作必须明确截止日期和时间限制。还要注意坚持学习和不断提升,积极寻求学习机会,包括参加培训、阅读专业书籍和文章,参与行业研讨会等,努力提升专业水平。
第三,要用修养塑造品格。品格是一个人的基本素质,决定了这个人回应人生处境的态度。其中廉洁自律是不可或缺的。一定要把好廉政关,不能让自己第一次失控,否则,将会有第二次……第N次。我记得第一次当事人给我送礼,是我休产假时,一位离婚的当事人由于调解重归于好,为表达感激之情,设法打听到我家,送来一包毛线。在我谢绝后,当事人同意将东西带回。可当我父亲送其出门时,来人又将东西放在门里,关门就走。我父亲毫不迟疑,拿起毛线从大门院墙上扔了出去。后来,有人跟我说,听说你家父亲特厉害,没人敢送礼给你。这件事让我感觉到拒腐防变的廉洁防线,需要家人一起构筑。法官只有具备优良的品格,当事人才会相信你。就会有大量的案件调解掉,即便不能调解,你也会在依法判决以后取得非常好的效果。在从事审判的过程中,如果不把自己的修养做一个全方位的历练,那么法官的人格魅力就缺乏。
第四,要以公平匡扶正义。我们办每一起案件,都要想到我们的法徽,想到我们的国徽,要让每件案件的审判结果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希望每一个选择成为法官的人,在退休的时候,回顾所办理的每一件案件的时候,都不辜负党,不辜负人民。如果有这样的一个效果,我想就不枉自己的一生,就不负韶华。我虽然退休了,但是我还想发出自己的一束光。在一年多的退休时间中,我做了大量的调研和法治宣传。我在大、中、小学校,我在社区、企业、村都经常以案释法,效果非常好。曾经有6岁的孩子要跟我做好朋友,曾经有快100岁的老人,他的孩子推着轮椅听我以案释法,我太开心了!我特别激动的是当一个6岁的孩子跟我说“法官奶奶,你下一次能不能穿着法官的制服,跟我们以案释法”。我好感动,回来后跟我们孙院长报告这个情况,后来院领导跟我说,你是院关工委副主任,你去以案释法也代表我们中级法院,当然可以穿着制服去,所以我现在每一场讲座我都穿着法官的工作服。我就在想,只要我们大家共同努力,我们的法律的权威、法官的威信一定会越来越高,我们的法治建设一定会不断地向前推进,我们富国强民的梦想也一定可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