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整治拒收现金工作,维护人民币流通秩序,创建良好的人民币流通环境,保护消费者现金权益,南刘集镇营业所开展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宣传活动。宣传期间,网点通过LED屏幕、宣传折页,外拓宣传等手段,从商铺,街道等渠道进行多元化、多角度的宣传
网点积极组织人员走进周边商铺着重宣传人民币作为法定货币的重要性,传达不得拒收人民币的相关内容。
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人民币现金是我国境内最基础的支付手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我网点将继续着力提升服务水平,发挥基层网点作用,持续宣传,营造良好的人民币流通氛围,维护人民币流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