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前支行以案说法小课堂3月篇

岭前
创建于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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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介绍

谢某是一名家庭主妇,平时在家带孩子,因想通过网络兼职赚点零花钱,便在网上寻找,看到一条赚钱视频下方评论区有人评论“想赚快钱很简单,点击链接即可”。谢某通过私聊之后加了对方好友,通过这位网友描述,只需下载App,完成相应步骤,就可以轻松赚到钱。按照对方的要求,谢某下载并注册了一款通讯软件,加了对方好友。该网友便索要了谢某的银行卡号,并告知每天会有人往卡里打钱,谢某只需要把钱汇给他即可。每笔交易结束后都会返给她2%的佣金。仅仅动动手指就能得到2%的佣金,如此轻松简单,谢某激动不已,很快便心动加入。1个月后,因账户交易异常,谢某的账户被冻结。没多久便接到派出所的讯问通知,要求谢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最终,谢某被公安机关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二、案例分析

不法分子利用网络刷单获取高额回报的骗局,诱导谢某将自己的银行卡出借,为不法分子进行犯罪资金转移。出租出售的个人银行账户,不但会被犯罪分子用来进行电信网络诈骗,还有可能会被用于网络贩毒、赌博等犯罪。不少受害者因被犯罪分子诱导,出租或出售银行账户,最后不幸落入陷阱,导致受到法律的制裁。

安全用卡不转借,个人信息不外泄。无论是买卖还是出借银行卡、电话卡、个人身份信息等,都有可能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洗钱等犯罪行为提供帮助,成为犯罪团伙的帮凶,涉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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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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