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关县第一初级中学《森林防火致家长一封信》

牧夏
创建于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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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家长朋友们:

       你们好!

       森林是大自然的生态屏障,是人类生存繁衍的摇篮。森林无时不在造福于人类,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自己。每年2月到5月,是火灾的多发季节,为了建设我们绿色的家园,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我校特发出致家长朋友的温馨提示,并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森林防火“十不要”

1.不带火种、易燃易爆物进山

若携带火种进入森林,稍有不慎就会引发森林大火。

2.不在林区吸烟、乱扔烟头、点火把照明

可别小瞧了一支烟头哟,可能一个未熄灭的烟头,足够点燃整片森林。

3.不在林区内烧烤食物和野炊活动

烧烤的确是香喷喷的,但是也会让森林变得黑漆漆。一旦处理不当,我们的生态环境便要遭殃。

4.不在林内燃放烟花爆竹、放孔明灯

烟花很绚丽,但是在正确、规范的地方燃放会更加绚丽。森林可不是燃放的好地方,稍有不慎就会点燃森林,酿成大祸。

5.不在野外烧蜂、烧蚂蚁、烧火驱兽

动物朋友们很怕火,我们的森林更怕火。小心在驱赶野生动物的同时,引发森林火灾。

6.不在林区内上香、烧纸

上香、烧纸虽然寄托了你对逝去的人的思念与想念,但可能会导致森林火灾的发生,也许不经意间,就是一场无法挽回的灾难。

7.不烧荒烧垦、烧荒积肥、烧田埂草

炼山、烧荒等获取的草木灰是一种肥料,但同样也是一种危险,稍有不慎,跑了火,后果是不可估量的。

8.不在野外用火

野外用火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特殊人群和未成年儿童因自身原因,更容易置身于火海之中,一定要小心哦!

9.不破坏森林防火宣传牌、警示牌、瞭望台(哨)

       不破坏森林防火宣传牌、警示牌、瞭望台(哨)是每一个公民应该遵守的基本规则。这些设施在森林防火工作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们的存在能够提醒人们注意火源管理,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一旦这些设施遭到破坏,将会严重影响森林防火的效果,增加火灾的风险,对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造成巨大威胁。

10.不在林区内烤火取暖、生火野炊

不准在林内生火取暖和烤衣服,在林区升起的每一簇小火苗,都可能是伤害我们绿色生态环境的杀手。

森林防火“十五不准”

1.不准携带火种进林区;

2.不准在林区吸烟、打火把照明;

3.不准在林区野炊、煮茶、烧烤食物等;

4.不准在林区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5.不准烧荒、烧田埂地边草等;

6.不准在林区玩火;

7.不准在野外烧火取暖;

8.不准乘车时向外扔烟头;

9.不准在林区放火驱兽;

10.不准需监护人监护的特殊人群接触一切火源;

11.不准逃离、躲避防火卡点检查登记;

12.不准进入封山林区和防火通道;

13.不准发现火情隐瞒不报;

14.不准随意拨打森林火警电话 12119;

15.不准组织学生参加扑救森林火灾。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做好防火安全,保护森林资源,就是保护我们自己;尊重自然,崇尚文明,就是尊重我们自己,让我们同心协力,防火护林,为保护我们的绿色家园作出积极贡献!

马关县第一初级中学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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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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