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琪
收藏TA

需扫码在手机上打开
文章后点击更新提醒

凝心聚力研思政 

守正创新育新人

创建于03-19 阅读569

    2024年3月18日下午14:30,太原市第十二中学校教师参加由太原市教育局举办的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系列活动(第五期),本次活动主题为“大中小学‘德法’课一体化中的基本理论问题澄清”。此次讲座由山西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书记王利花主持,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志强主讲。

    李志强教授首先介绍了本次讲座的主题,他将从大中小学“德法”课一体化要做好基本理论问题澄清、大中小学“德法”课教材比较集中的道德教育问题、大中小学一体化视野下道德部分基本理论问题澄清三个方面详细展开。

一、大中小学“德法”课一体化要做好基本理论问题澄清

       李教授指出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工作从根本上来说,还是教育教学内容的一体化,即需要在明确教育目标的基础之上,实现教育教学内容的纵向衔接与横向贯通。道德教育是各学段思政课的核心内容,大中小学道德教育的一体化,最重要的环节是澄清其中的基本理论问题并根据不同学段特点实施内容上的合理布局和有效配合,进而不断提升学生道德素质。

二、大中小学“德法”课教材比较集中的道德教育问题

       李教授分析了小学、中学、大学“德法”课中关于道德教育教材的内容,从学生认知规律出发,突出教材内容的递进性、强化教材内容的层次性。各学段思政课道德教育教材内容应遵循学生身心发展的层次性,实现教材结构安排从简单到复杂、教材内容选择从低级到高级、教材知识呈现从具体到抽象的转化。

 三、大中小学一体化视野下道德部分基本理论问题澄清

       李教授归纳了大中小学教材比较集中的道德教育内容,将其分为对于道德规范的基本认识、社会主义道德的丰富资源、公民道德建设的具体领域、德法兼修这四个主题,以这四个主题为角度,探讨了12个具体理论问题如何在大中小学思政课课堂中实现道德教育一体化建设。

(一) 对于道德规范的基本认识

       在日常的教学实践中,处于小学低级阶段的同学会从情感维度认为道德就是一个人作为人(人之为人)必须遵守的要求,如一二年教材所提出来的“守规则”以及“好习惯”等内容即属于这种逻辑;到了小学高级阶段如“五上”(即五年级上学期教材,下同)所呈现的传统美德素材,一直到初中阶段如“七上”所展现的中华文明中的美德内容,都使得学生们以为作为道德就是“圣人”(如孔子等中华文明的代表人物)所提出来的说教要求;大学生在接受长期的思政教育之后,一些学生会提出所谓的道德就是讲道德的老师提出的“一套说辞”。

       道德不只是人为提出来的,而产生于人们的生产实践,表现为约来人们的行为规范,并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生活之中表现为建立于经济基础之上的社会意识形态。上述判断分别构成小学、中学和大学三个阶段中大多数学生对于道德本质的判断,即在三个阶段的大多数学生看来,道德分别是一种行为规范,一种(国家或社会的)治理原则,以及一种社会意识形态。

       其一,道德是一种被经济基础所决定并能够反作用于经济基础的社会意识形态;其二,道德是一种特殊的社会利益调节方式。其三,道德是一种实践精神。

(二) 社会主义道德的丰富资源

       中华民族在漫长的发展历程中,创造了灿烂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并从中孕育了中华传统美德。中华传统美德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髓,代表着中华民族独有的精神标识,成为社会主义道德的源头话水。对此大中小各学段都坚持了如上基本理念并将其贯彻于自身层面的教育之中,而在具休实施层面,各级各类教育则表现出不同的特点:小学阶段如“五上”以名言警句和经典故事等丰富形式展现了中华传统美德的博大精深和源远流长:中学阶段如“九上”则在“延续文化血脉”的主题里引导学生在参与具体文化活动之中树立文化自信,同时也简要地介绍了中华传统美德的内涵:大学阶段如“德法”课则系统地介绍了中华传统美德基本精神等知识点以及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等实践问题。

       马克思主义之所以能够在中国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也正是它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华相融通的必然结果,因而要注重理解中华传统美德何以成为社会主义道德的源头活水。

(三) 公民道德建设的具体领域

       如何在社会上做一个公民,主要是遵守社会公德的问题,也贯穿于大中小学教育教学的始终。具体而言,小学阶段分别从个人与他人、个人与自然、个人与公共生活之间的关系出发引导出具体的道德要求;初中阶段直指友情、亲情和师生情等具体人际关系处理的问题,进而建构更加明确的社会公德意识,其中也包括“规则与社会秩序”这样具有道德基本原理性质的社会公德理论问题初探;高中阶段则在介绍社会生活中法律常识之中关涉到社会公德的问题;到了大学则引导学生在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层面充分认识到社会公德的重要价值。

       由此可见,从小学到中学再到大学,对于公德地位的认识是不断扩大和上升的。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往往认为社会公德不过是“文明礼貌”和“助人为乐”这样简单的道德规范,相应的教育在小学阶段完成就可以了,而实际上,公共生活中的道德规范作为维护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的道德要求看似简单,实则是社会主义道德在社会公共生活中的具体呈现,调节着社会公共领域的利益关系,维护着公共秩序乃至公共安全。

(四) 德法兼修的问题

       中小学的《道德与法治》教材都提及了道德与法律的关系,如“六上”在“感受生活中的法律”的主题中介绍了法律的作用,其中可以引导学生体会法律与道德以及规则所发挥的不同作用;再如“八下”在“崇尚法治精神”的主题下,描绘了道德与法律两种规范都要体现的自由平等和公平正义精神追求;高中的“法律与生活”课则介绍社会生活、职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法律,由此必然会关涉到相应的道德问题;大学阶段则明确地以思想道德素质与法治素养、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之间的关系阐释了道德与法律的关系。由上可见,道德与法律是密不可分的,这是德法兼修的立法基础。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感谢李志强教授的精彩分享,让老师们对大中小学思政课道德教育一体化建设有了更深层次地了解与思考。在今后的教学工作中,我们作为思政课教师更要不断学习,开阔视野,努力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

阅读 569
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