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乐县实验中学预防校园欺凌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南乐县实验中学
创建于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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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家长:

      您好!校园欺凌是一个严重的问题,它会对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极大的伤害。我们都希望孩子们在学校里能够安全、快乐地学习和成长,因此,预防校园欺凌至关重要。在此,我们希望与您携手合作,共同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为孩子们创造一个健康、文明的学习环境。

      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是指同学之间欺负弱小,言语羞辱及敲诈勒索甚至殴打的行为等,发生在学校校园内、学生上学或放学途中。这种恶意行为不仅会影响受害者的身心健康,也会对整个学校和社会产生严重不良影响。

      为了预防校园欺凌,我们希望家长们能够关注孩子的以下方面:

      1. 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与孩子保持密切的沟通,让他们知道您是他们可以信赖的人。鼓励他们分享在学校里的经历,包括快乐的事情和可能遇到的问题。

      2. 培养孩子的自信心和自尊心:帮助孩子树立积极的自我形象,让他们知道自己的价值和独特性。鼓励他们发展自己的兴趣爱好,提升自身能力。

      3. 教导孩子如何应对欺凌:告诉孩子,如果他们遇到欺凌行为,要勇敢说“不”,并及时向老师或其他可靠的成年人寻求帮助。同时,也要教育孩子不要成为欺凌者,要尊重他人。

      4. 关注孩子的情绪变化:如果发现孩子出现情绪异常,如焦虑、抑郁、不想上学等,要及时关心询问,了解他们是否在学校中遇到了问题。

      5. 以身作则:家长自己的行为举止对孩子有着深远的影响。请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以友善、宽容的态度对待他人,为孩子树立良好的榜样。

      如果您的孩子遇到了校园欺凌,请教育孩子可以这样做:

      1.保持镇定,懂得求救:尽可能拖延时间,争取有机会求救,可采用异常动作引起周围人注意。

      2.主动避险:远离无人监管的地带,在校内外尽量结伴而行,避免单独一人行走。

      3.保证人身安全:一定要以自身安全为先,冷静判断危险性,尽可能拖延或先满足其要求,事后再向老师或家长报告。注意不要去激怒对方;不要向一群欺凌者挑战;发现欺凌者有凶器,应立即远离并告诉最近的大人。

      4.及时报告:不要害怕或觉得告诉老师或家长是懦弱的表现,就像遇到坏人要报警一样,遭遇校园欺凌也要报告给大人,不要自己承受身体和心理上的创伤。

      5.在学校多参加集体活动,多结交朋友,开发兴趣的同时收获友谊,还能保护自己。

      6.锻炼身体与心理承受力。

      7.看到了欺凌事件,想办法去帮助受欺凌者,或者报告给老师。

      8.拨打“12348”法律援助热线进行咨询和反映,寻求法律途径。

      如果您是校园欺凌受害学生家长,建议您可以这样做:

      1.控制情绪,保持理性,立即查证、判断事情的具体情况,不要采取极端措施,以免使孩子陷入自责和无助。

      2.稳定孩子情绪,理解和共情孩子,无条件陪伴、倾听孩子,给予孩子足够的安全感。

      3.与孩子交流、讨论,鼓励孩子谈论,让孩子相信我们,随时能得到我们的帮助。

      4.第一时间和学校沟通,找班主任协调处理。若处理不当可找学校管理部门或校长进行处理。

      5.避免让孩子玩网络暴力游戏或看暴力影视剧。

      6.给孩子做好表率,不把负面情绪带给孩子。

      7.培养孩子的社交能力并且建立自信心。

      8.注意孩子的行为和心理,可寻求专业人士从心理层面给予帮助。

      9.保留证据,用法律的武器保护孩子。

      如果您是校园欺凌施暴学生家长,建议您可以这样做:

      1.清楚地告诉孩子我们不容许这样的行为,不可以用武力解决和同学之间的冲突。如果再犯这种错误,将受到严厉的惩罚。

      2.给孩子安排一个有效而非暴力的惩罚。

      3.重视对孩子的底线教育和人格教育,多花时间陪伴孩子并为他们制定做人做事思想行为规范。

      4.与学校合作矫正孩子的攻击行为,经常与学校老师保持联系。

      5.避免让孩子玩网络暴力游戏或看暴力影视剧。

      6.家长要以身作则,维持和谐融洽的家庭关系,要向孩子示范如何控制情绪,不能使用暴力解决问题。

      7.对孩子我们要做到:鼓励,不强迫;尊重,不打断;不吝啬表达对孩子的爱。让孩子在尊重、平等与爱中,得到自信与滋养。

      8.教育孩子知法懂法守法。2021年3月1日起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将刑法第十七条修改为:“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学校也会采取一系列措施来预防校园欺凌:

      1. 加强对学生的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向学生普及基本的法律法规,尊重生命,热爱生命。通过主题班会、讲座等形式,向学生普及校园欺凌的危害和应对方法,培养学生的友善意识和悲悯情怀。                                           

    2. 重视学生的心理疏导:为学生提供心理辅导服务,定期举办心理健康教育讲座,帮助他们应对挫折和困难,增强心理抗压能力。在欺凌行为发生后,要对学生积极进行心理干预,给予更多的关心和理解。

      3.关注校园欺凌高发时段和特定区域,多注意,多监督,早发现、早控制。

      4.加强对校园的管理和监督,设置专门的举报渠道,鼓励学生积极报告欺凌行为。

      5.为学生学习减压,多搞文体活动,增强学生之间的合作意识与交流机会,提高学生人际适应能力。

      最后,我们希望家长们能够与学校密切合作,共同关注孩子的成长。如果您发现孩子可能受到了欺凌或有任何相关问题,请及时与学校老师联系,我们将共同努力解决问题。感谢您对学校工作的支持与配合!让我们携手共进,为孩子们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

    祝愿您和您的孩子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南乐县实验中学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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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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