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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育人,“童”我成长——泗水县中册镇徐李幼儿园2024年春季学前资助宣传

创建于03-19 阅读1647

    为切实做好2024年春季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让家长、教师及幼儿更加全面地了解学生资助政策,营造关心、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的浓厚氛围,确保2024年春季学生资助政策顺利贯彻实施。我园开展了资助政策宣传活动,切实做到资助政策宣传全覆盖,确保符合资助条件的幼儿能得到及时资助。

    学前教育资助范围及标准

    1、免保教费。对具有正式注册园籍的幼儿园建档立卡脱贫享受政策等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含非建档立卡的孤儿、重点困境儿童、残疾儿童、低保家庭儿童、特困救助供养儿童)免除保教费。免除保教费标准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执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幼儿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免除保教费,保教费标准高于公办幼儿园的部分,幼儿园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幼儿收取。各县(市、区)免保教费政策范围宽于或标准高于本办法的可继续执行。

      2、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资助具有正式注册园籍的幼儿园在园幼儿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元,具体分为三档,1档1000元,2档1200元,3档1400元。

困难类型及认定条件

    在我园就读的儿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列入受助范围:

    1、脱贫享政策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突发严重困难户家庭困难学生;

    2、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

    3、城乡特困供养学生;

    4、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受艾滋病影响儿童);

    5、困境儿童;

    6、烈士子女;

    7、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

    8、因其他原因(如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重大突发意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或常年卧床不起等)造成经济特别困难的家庭学生。

    幼儿家长或幼儿园能够证明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能认定为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儿童:

    1、隐瞒家庭经济实际情况、提供虚假信息的;

    2、由于家庭建房、购房、购车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暂时困难的;

    3、由于生活奢侈浪费等原因造成生活暂时困难的;

    4、有其它不符合认定条件的。


    新学期初, 组织召开资助宣传工作安排部署会,向老师们传达学前教育资助政策精神。老师们利用新学期家长会,让家长了解资助政策。

    教育资助,温暖童心。中册镇徐李幼儿园积极践行教育资助的责任,进一步宣传学生资助政策,不断提高家长对资助政策的了解,一如既往贯彻落实好国家资助政策,让家庭困难幼儿应享尽享,为幼儿的成长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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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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